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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官书记”武保安一审判刑15年

2005-07-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杨荣、特约记者李建斌 我有话说

本报太原7月19日电 轰动全国的山西临汾市翼城县委书记“卖官案”近日有了结果。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作出一审判决 武保安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武保安的妻子王临风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缓刑3年。武保安受贿所得人民币88.8万元及其他非法所得人民币4067748.24元、美元87591.89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今年52岁的武保安2000年4月至2004年5月任山西翼城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大肆“卖官”,被当地群众称为“卖官书记”。2004年5月,山西省检察院反贪局决定对其立案侦察,同年6月29日武保安被批准逮捕,随后,武保安的妻子王临风也因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依法逮捕。侦查发现,武保安任职期间,先后为滑国红、翟明星等28人在职务提升、工作调整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29次非法收受对方人民币88.8万元。案发后,侦察机关依法扣押、冻结了武保安及其妻子王临风的现金、银行存款、购物卡等共计人民币781.473357万元、美元89591.89元。今年4月19日,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就武保安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王临风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向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宣判结束后,武保安提出上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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