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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研究现状看加强马克思主义指导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2005-07-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卢钟锋 我有话说
如何看待历史研究的现状,是一个关系史学研究的方向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必须抓住根本,坚持两点论。抓根本,就是在历史研究中加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坚持两点论,就是既要看到成绩,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

20世纪80年代以来,广大历史学工作者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在打破理论禁区、深化对重大历史理

论问题的探讨、拓展研究领域、进行结构性调整和多学科的综合研究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进展,产生了一批重要的研究成果,从而开创了历史研究的新局面。

然而,历史研究中原已存在的一些淡化马克思主义、背离马克思主义、乃至否定马克思主义的倾向,近年来有所抬头,危害着史学研究的健康发展。其突出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以“超越”为借口,否定马克思的唯物史观

唯物史观是马克思的伟大发现。由于唯物史观的发现才使历史学成为科学,才使历史研究成为科学的研究。可是,近年来,有人提出要“超越”唯物史观。“超越”什么呢?第一,“超越”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基本原理,认为“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是普遍的”,“是可以超越社会存在的”。第二,“超越”“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个规律”,认为这个“规律”“纯粹是一种思辨的思维运动”。第三,“超越”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形象说法”,认为这两个概念“不属严格的历史概念”,无助于“严密的科学的历史分析”。可见,所谓“超越”,实则彻底否定。如果唯物史观被否定了,历史研究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必须指出,“超越论”之所以错误,是因为:

其一,它否定社会意识对于社会存在的依赖关系,把社会意识对于社会存在的反作用无限夸大、无限膨胀。它把唯物主义认识论关于“物质变精神”和“精神变物质”的辩证运动过程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用“精神变物质”来否定“物质变精神”,否认“精神”来源于“物质”、认识来源于社会存在。这样,它就走向了唯心主义认识论。

其二,它不懂得“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一规律”的发现对于正确认识社会发展的科学意义。列宁说:“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水平,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因此,怎么可以把运用这一规律研究社会的发展看作是“纯粹的思辨的思维运动”呢?真正把社会的发展看作是“纯粹的思辨的思维运动”的,不是别人,而是不承认这一规律而奢谈所谓“一般社会”的“主观社会学家”、唯心史观论者。

其三,它不懂得“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科学涵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一基本原理在社会历史领域中的具体贯彻和运用。根据这一基本原理,经济基础是指社会的物质生活,上层建筑是指社会的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是先有社会的物质生活而后才有社会的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这是马克思运用唯物史观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所做的高度概括。这种“形象说法”是建立在严密的科学的历史分析基础之上的,是严格的、科学的历史概念。因此,否定这种“形象说法”,显然是错误的。

借“反思”之名,否定马克思的社会形态学说

马克思的社会形态学说是马克思运用唯物史观研究社会历史进程所作的理论概括和科学总结,是唯物史观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这一学说的创立,唯物史观才成为被社会历史所证明了的科学真理。因此,如果否定了马克思的社会形态学说,在历史研究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同样也会成为一句空话。

否定马克思的社会形态学说,有种种表现:

一是把马克思的社会形态学说“肢解”成两个互不相干的部分:认为前期的马克思侧重于研究社会形态变迁的普遍规律,所以提出五种社会形态说;后期的马克思侧重于研究社会形态变迁的特殊规律,所以提出东方社会的发展道路问题,“超越”“卡夫丁峡谷”问题,试图用后期的马克思否定前期的马克思,其目的就是想证明五种社会形态说不是马克思的一贯思想。

二是“肢解”马克思主义,即将马克思与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在这一问题上的思想观点人为地对立起来。最典型的莫过于将五种社会形态说成是斯大林“概括”出来的,与马克思无关,不能把它强加在马克思头上。

三是抽象肯定,具体否定,即抽象肯定五种社会形态说是马克思提出来,但它只是一种“逻辑概念”,与历史实际有出入,不符合中国历史实际。因此,应该放弃用五种社会形态“套改”中国历史的做法。

四是借口反对教条主义,把运用马克思主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直接混同为马克思主义本身的问题,以致把马克思的社会形态学说当做“教条主义”来反对,当做“僵化的理论误区”来否定。

五是有人还借口反对学术问题政治化,全盘否定我国历史学工作者运用马克思的社会形态学说研究中国历史问题所取得的史学成就。

上述种种表现,归根到底,就是试图通过证伪五种社会形态说达到彻底否定马克思的社会形态学说的目的,从而为他们在历史研究中背离马克思主义的行径寻找借口或托辞。

然而,只要是稍微尊重历史和现实的人都知道,上述对马克思的五种社会形态说的“证伪”是不能成立的,因为五种社会形态是人类历史曾经存在过或正在经历着的客观事实。在这方面,马克思的历史功绩在于:他是人类思想史上第一位用生产方式来说明五种社会形态的构成和发展以及用生产方式理论对五种社会形态进行概括和说明的伟大思想家;马克思对整个社会历史进程所做的这种理论概括和说明是与他创立唯物史观的伟大工程同步进行的,并随着唯物史观的丰富和发展而不断拓展和深化,它成为唯物史观的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马克思研究社会历史问题的重点因时而异,但是,他关于社会历史发展进程的统一性与社会历史发展道路的多样性的社会历史发展观则贯穿始终。马克思晚年对东方社会发展道路的研究并非像有人所说的那样,是“历史观的变革”,而是历史观的深化,因为这是马克思在肯定社会历史发展进程的统一性的前提下对东方社会实现这种统一性的具体形式所作的探讨,是对唯物史观的丰富和发展。

必须指出:对马克思的五种社会形态说持何种态度,这绝不是纯学术的问题,而是关系到历史研究的理论方向的根本问题。否定唯物史观的人总是从证伪马克思的五种社会形态说入手,进而否定马克思的社会形态学说,最终达到彻底否定唯物史观的目的。我们务必深察明辨,切不可掉以轻心。

近年来出版的某些历史教材或著作存在严重问题

在这方面,可以举要如下:

――不以生产方式的变革作为主线展开对历史过程的论述,而是以“中国文明在发生与演变中表现出来的精神特征”为主线展开对历史事实的叙述。

――只叙述一个个的历史事件,而不对历史事件作整体的把握和分析,更不作社会的定性分析,回避社会形态问题。

――否认“依据社会性质来为历史作出分期”,认为“中国历史的突出特征是连续性,而不是阶段性”。

――反对把“历史看作一种由低向高发展的过程”,更不承认其间有规律可循。

――否认生产力是历史的“永恒的动力”,反对将“阶级斗争、农民战争”和“历史动力问题”紧密联系起来的传统作法,等等。

众所周知,生产方式理论和历史发展阶段论是马克思的社会形态学说的基本理论。其要点可以归结如下:(1)社会历史的发展是社会形态变迁的过程,而社会形态的变迁使社会历史过程呈现出阶段性;(2)各历史阶段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必然联系,其基本走势是由低级阶段向更高一级阶段演进,是有规律可循的;(3)促使社会形态变迁的根源在于生产方式内部的矛盾性,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性,而在阶级社会里,这种矛盾性表现为对立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正是这种矛盾性和阶级斗争成为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可见,上述历史教材或著作中存在的问题是直接违反马克思的社会形态学说的基本理论的,是同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相背离的。

必须指出,如果我们将这些历史教材或著作存在的问题同西方的新自由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历史观与方法论相比较,就可以看到它们之间的某些相似点或共同点。例如,西方的新自由主义在批判唯物史观时宣称:马克思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理论只适用西方资本主义,而不适用西方以外的国家。认为社会形态的变迁,原因是多方面的,不能以生产方式的变化作为唯一的原因。在阶级分化的社会中社会发展主要是政治、军事力量,而不是经济力量,不是生产力。因此,考察国家形态的变迁不能单纯从经济基础着眼。又说:划分历史发展阶段的根据不能单纯以生产方式,而应以所谓“片断化特征”和“时空边缘”为根据:前者指以“具有可指明的开端、趋势和后果的变化序列”为根据;后者指以“不同结构类型的社会之间的冲突性或共生性关联”为根据。后现代主义则公然声称历史只不过是“那些稍纵即逝”的没有内在必然联系的“历史事件”的堆积,因此,研究历史的方法是将历史过程“碎片化”,历史研究的任务在于再现这些历史事件各自的原状,而不必对历史过程进行宏观的审视,整体的考察,更不必探求历史的发展规律,因为历史发展本来就无规律可言。

总之,上述种种问题表明:在近年的历史研究中,的确存在着一些严重背离唯物史观而与西方的新自由主义和后现代主义思潮趋同或合流的倾向。因此,在历史研究中坚持唯物史观,加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就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这是我们应该从历史研究的现状中得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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