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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丛飞同志学习 承担起我们的社会责任

2005-07-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中国音乐家协会分党组书记 徐沛东 我有话说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了关于丛飞同志的报道。丛飞同志自学习声乐以来,先后师从历铁成、鲍延义,随后又成为著名歌唱家郭颂的学生。后来他成为一个自由音乐人,一个到深圳创业的歌手。他和很多年轻的音乐人有着大致相同的经历,充满坎坷、探索与追求。但他又具有他生命的独特闪光之处,这就是自从事歌唱事业以来,他就把自

己个人事业的轨迹自觉地聚焦到了扶贫助学、关爱弱势群体的公益事业上。十多年来,在并未大红大紫、工作收入都很不稳定的情况下,他坚持参加公益演出300多场,义工服务时间累计3600小时,捐助失学儿童和残疾人超过150人,累计捐赠钱物300余万元。他先后任深圳市义工联艺术团团长、深圳市青联委员、广东省音乐家协会会员、中国记协小记者杂志社“爱心大使”全国联络员,并先后获得深圳市“鹏城青年爱心荣誉勋章”、“关心深圳市青少年事业发展突出贡献奖”、“深圳市五星级医务工作者奖”、“深圳市优秀外地来深建设者奖”、“深圳首届百名优秀义工”、“2004深圳年度十大新闻人物”、“深圳市十大最具爱心人物奖”称号。

就在他一步步前行的同时,却因劳累过度而身患胃癌,因捐助贫困失学儿童欠下10多万元债务,婚姻也出现了变故。然而,他却无怨无悔!在身患重病的时候,他提交的是一份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入党申请书,关心的是他捐助的孩子们的学业和欠别人的债务……

一个歌手,一个自由音乐人,为了失学儿童、残疾人和公益事业付出了全部的爱心,付出了几乎所有的收入,直至透支了自己的健康。这是什么精神?我以为这是一种高尚的精神,是一种昭示着艺术家良知和社会责任感的精神,也是构建和谐社会时代精神的真实体现。我们所有的音乐工作者都应该学习这种精神。

我们向丛飞同志学习,首先要学习他所具有的道德良知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历史进程中,一个音乐工作者不仅要为广大听众提供他们喜闻乐见的音乐作品,更应该通过音乐实践去为维护人们的生存尊严和发展权利作出自己的特殊贡献。丛飞同志在他的艺术道路上不断追求,并能够自觉地把自己的演唱与为社会服务,为广大听众特别是弱势群体服务联系在一起,从而为音乐走近人民、服务于人民、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独特的贡献。正像他自己作词的《愿你幸福》中所说的那样:“我是你过河的桥,是你乘凉的树,我是你风尘仆仆那间歇脚的屋。只要你快乐,只要你幸福,只要你圆上了好梦,我就不辛苦。只要你开心,只要你如意,只要你回头一笑,我就很知足。”这不仅是丛飞同志自己身体力行的行为准则,我想也应该成为所有音乐工作者的一种自觉的追求。古人说:乐者和也。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音乐工作者理应运用音乐这一特殊的艺术形式作出自己的努力和贡献。

我们向丛飞同志学习,还要学习他坚忍不拔的敬业精神。为了他追求的成为歌唱家的志向,为了他倾心投入的公益事业,他忍受生活的窘迫,承担精神的压力,不辞劳苦、艰苦奋斗,从不放弃任何一次机会,不仅以自己的歌声赢得了社会的认可,也以自己生命的实践承担了社会义务、表达了艺术的追求。

我真挚地为丛飞同志祝福,希望他早日战胜病魔,回到舞台上,回到听众中,回到他关心的孩子们和残疾人身旁,给我们更多的歌声和激励。我也热忱地希望,丛飞同志作为中国音乐家协会的一名新会员,能够在音乐界产生积极的影响,发挥更大的作用。让我们团结一致,为建设中国特色的音乐文化,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谱写出一曲曲动人的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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