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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近一成的村成为“民主法治示范村”

2005-07-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梁捷 我有话说

全国现已有近10%的村进入了“民主法治示范村”行列。这是记者日前在中宣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召开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暨农村普法教育光盘赠送仪式”上了解到的。

据介绍,20年来,农村法制教育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特别是近5年来,以宪法为核心,以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为重点

,一系列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了广泛普及。

座谈会上,山东省枣庄市等介绍了在农村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经验。枣庄市通过实施“两个一”工程即为每村培养一名法律大专生村干部,为每户培养一个法律明白人,农民群众依法自律、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的能力不断增强。去年农民上访量同2000年相比,下降了80.5%;各类民事纠纷下降了24.6%。到目前为止,该市法律大专生向村委会提出工作建议11200余条,协助签订合同31500多件,避免违法决策1430余件,化解群体上访210余起,防止“民转刑”案件16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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