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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 使先进性教育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2005-08-1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于力、马环宇 我有话说

新华社沈阳8月13日电 辽宁省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着眼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抓住取得实效、成为群众满意工程这个关键,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进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工程。

目前,辽宁省已有近10万户棚户区居民搬迁,拆除棚户房358万平方米,开工新房建设264

万平方米。抚顺莫地沟棚户区居民高兴地说 “党和政府把棚户区的改造挂在心上。去年冬,省委书记李克强专门到这儿来看我们。书记说话算数,才多少天,新房就开工了。”棚户区群众自发地打出了“棚户区百姓向党和政府致敬”的横幅,并燃起了烟花、放起了鞭炮,他们发自肺腑地说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让老百姓真正得到了实惠,这样的教育活动我们拥护 ”

由于历史原因,辽宁一些城市还存在着大量的日伪时期和老工业基地建设过程中形成的矿工房、棚户区,居民多为国有矿工,房屋大部分是危房简屋,许多地方不通水电,生活环境恶劣,“屋里小半间,头顶能望天,四世同堂住,睡觉肩挨肩”是全省近百万户棚户区居民大部分人居住条件的真实写照。他们最盼望的就是告别棚户区,住进新房子。今年初先进性教育活动一开始,辽宁省委就把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一号工程”来抓,省委、省政府先期筹集下拨30亿元资金,各市也筹集了相应的配套资金,启动了824万平方米、涉及近百万居民的棚户区改造工程,确保在二三年内通过多渠道筹集150亿元资金,全面完成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

针对棚户区居民中特困群体较多,近半数居民无力承担回迁应缴资金的实际,辽宁省采取了兴建小户型楼房、对低保户实施优惠、对特困户出租廉租房等一系列措施,尽最大限度减免棚户区居民回迁负担。省里明确规定,对于无力承担租金的低保户,将由房产管理部门记账,代缴租金。抚顺市65岁的孟祥桢老人说 “这次我只花6000元钱,就能住上55平方米的楼房,而且进住费全免,你说,我能不感谢党和政府吗 ”

为了把棚户区改造建成“阳光工程”,真正使群众受益,辽宁实行了省委常委包市,市、县 市、区 党员领导干部包片,党员包户的办法,帮助棚户区居民解决搬迁中的实际困难。1700余名省、市、县 市、区 党员领导干部负责包320片棚户区改造,31465名党员负责帮扶74406个特困户。仅本溪市就有5800多名党员深入棚户区,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一户一户地落实搬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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