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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产业发展呼唤财税政策扶持

2005-08-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蒋经法 刘海峰 我有话说

生物技术产业具有资源依赖性强、产品多样性强、技术通用性强以及垄断性差等特征,它为以生物资源丰富、市场潜力巨大的我国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对解决我国的贫困问题、公民健康以及提高资源再生利用效率,实现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在生物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发展过程中,有必要充分运用

财政税收政策予以扶持。

一、建议设立国家生物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制定国家财政扶持计划

作为一个生物资源大国,我国至今尚未制定国家生物产业发展的长期规划,尚未明确生物产业发展的战略地位、发展方向,扶持生物产业发展的财政计划也尚未出台,这种状况应尽快改变。建议通过人大预算法案,建立国家生物产业研究发展专项基金,并在财政预算科目中设立生物产业研究发展专项基金科目,各省、市、自治区相应建立省级生物产业研究发展基金,形成中央与地方两级财政对生物产业的经常性投入增长机制。明确生物产业研究发展基金的使用重点,应是重点支持我国可能领先的领域,将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同时建立若干国家生物产业基地,辅之于建立统一的公共技术支撑平台、产业化平台以及专业服务平台,努力提高公共品的服务效用,推动生物产业集聚化发展。设立生物技术留学人员回国创业专项基金,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同时,鼓励企业或个人捐赠建立生物技术研究基金(捐款税前列支),以加大生物工程技术科研经费投入。

二、完善资本市场,为生物企业融资提供支持,各级财政应在疏通生物企业融资渠道、破解生物企业融资难题上发挥强有力的宏观调控作用

目前,生物技术企业创业前期多是以科研人员的技术、产品专利等无形资产为主,因而其通过抵押贷款获取创业资金具有相当难度。再加上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渠道尚不通畅,深圳中小企业板还没有建设成真正意义上的创业板资本市场,作为风险资本退出机制的功能还难以很好地发挥。可见,生物技术企业一般还难以获得快速成长所必须的创业资本,需要财政调控杠杆予以大力支持。各级财税部门应积极利用财税政策工具,鼓励和支持生物企业以各种灵活有效的方式获取快速发展所需要的资金,破解融资困境。一是各级财政要充分发挥企业挖潜改造专项资金和科技三项费资金对生物技术企业融资的调控作用,协助生物技术企业争取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并对金融机构贷款开发的项目予以重点配套,以引导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大胆介入。二是要尽快对生物技术企业争取到的银行贷款实行具有相当力度的财政贴息政策,积极引导银行贷款向生物产业倾斜,充分发挥财政贴息资金“四两拨千金”的政策功能。三是国家财政可以重点支持在国家政策性银行开辟中小型生物技术企业(包括民营、私营企业)融资管道,重点对生物技术基础性研究项目、企业开发成本较高的尖端研究项目、关系国计民生的研究项目等给予低息甚至无息贷款。四是在建设性国债资金的安排上要对生物技术企业给予倾斜。五是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进入生物产业,扩大生物技术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如允许重点生物技术企业试点发行非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允许资质好的生物技术公司向社会募集发展资金等。

三、扩大公益性生物技术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在扩大其市场空间的同时,发挥政府对市场的导向作用

现代生物技术诸如生物农业技术、生物环保技术、生物能源技术、生物医药技术对于解决人类生存与发展面临的人口、粮食、环境、健康、能源、公共卫生、海洋和生物安全等一系列社会公共性问题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仅就我国当前所面临的严重的生态环境和能源问题来说,生物技术就有可能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如用于废气、废水、废渣处理的基因工程极端微生物的应用,可降解生物塑料产品的产业化推广,将会解决工业排放、白色垃圾等环保难题,有效改善生态环境。生物能源将会使作物秸秆等废弃的有机物成为能源,缓解化石能源不足的危机,为石油短缺国家解决能源危机问题找到一个较为经济的途径。开发生物乙醇、生物柴油等生物质能将部分替代日渐枯竭的化石燃料等等。然而,这些生物技术及其产品由于目前都处于研究阶段或者由于其使用上的公共品属性,产业化的程度还不是很高,没有表现出可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政府采购予以推广和应用显得尤为重要。这一方面可以扩大相关产品的需求,也可以运用大规模政府采购的方式降低其价格,形成生物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共赢的良好局面,促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增进社会福利。

四、制定有效的税收激励措施,降低生物企业税收负担,提高生物企业的自身积累能力

考虑到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的特点和重要性,建议制定符合生物技术企业特征的税收激励措施:1,增值税措施。建议对大中型生物企业可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生物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赋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生物产品和扩大再生产。同时加快增值税从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移。对中小型生物企业统一实行小规模纳税人做法,增值税税率统一设计为3%;对生物产品出口实行彻底退税政策;2,企业所得税措施。建议生物技术企业的工资支出据实列支;对生物技术研发中心实行企业所得税零税率;对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生物技术企业可按当年销售额6%-10%提取技术开发费用,对拥有自主研发能力的企业可按20%的比例提取,所提取的技术开发费当年未使用完的,余额可结转下一年度。允许生物技术企业实行加速折旧。3,个人所得税措施。建议对生物技术企业和生物技术项目奖励和分配给员工的股份,凡再投入企业生产经营的,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对生物技术企业员工获取的生物技术专利费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得暂时免征或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生物技术企业奖励给高级技术人才的房产,根据产权获取的方式或年限予以相应的个人所得税优惠。(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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