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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化产业成为第四大支柱产业

2005-08-1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易运文 我有话说

本报深圳8月16日电(记者易运文)资产总额达50亿元的目前中国规模最大的报业集团,最早推出民俗文化村、欢乐谷等集娱乐性、参与性和高科技于一体的“文化旅游”模式、国内首创举办的综合性、国际性文化产业交易平台“文博会”、全国最早的动漫加工制作基地……这些都是深圳发展文化产业的引人瞩目的

亮点。最近,深圳市委市政府又明确宣布要让文化产业成为继高新技术、金融和物流产业之后的深圳第四大支柱产业,并推出了一系列做大做强文化产业的大动作。

据深圳市文化局等有关部门统计,该市由新闻出版业、广播电影电视音像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等13个门类界定的文化产业,在2004年实现增加值163亿多元,占全市GDP的4.77%,与去年同口径相比增长20.69%,文化产业的增长较之深圳同期的GDP增长高出3.39%。

为了实现文化产业的跨越式发展,深圳近年来在发展文化产业方面不断加大了改革创新力度。如优化产业发展环境,降低文化产业准入门槛,扩大市场准入,通过开放图书、音像、报刊发行领域,经营性演出完全市场化运作,公益性文化项目社会化运作,政府投资的文体设施经营权向社会资本开放等多种改革措施,把演出市场、图书发行、音像连锁、文化设施建设等向国企、民营企业和外资开放,形成了多元化的文化投资主体,为文化产业发展增添了后劲和活力。如在深圳的文化产业中占了半壁江山的的印刷业就是由来自香港的资金、技术和人才催生出来的,由此形成了一个年产值达近200亿元的庞大文化产业。

深圳的文化产业较早地导入了市场运作模式,使深圳的文化产业走上了一条可持续发展轨道,是其成功的重要原因。如深圳在1992年建立有线电视台时,市政府只拨给一块土地和800多万元低息贷款,并要求该台通过资本运作的方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天威视讯有限公司,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目前天威公司总资产已达到十亿元。

深圳市委、市政府认为,文化产业是一项低投入、低能耗、高产出、高回报的创意性产业,完全符合深圳从“速度深圳”向“效益深圳”转变的战略发展目标。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文化产业在2010年的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要达到10%以上。为实现这一目标,深圳将探索建立“文化产业创业基地”,组建“设计业共同制作室”、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推进文化产业立法,大力扶持一批像华侨城集团、雅昌公司这样的知名文化企业,采取措施引进一批既懂文化又懂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进一步办好文博会,全力以赴把深圳的文化产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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