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各地交通部门多项措施为出租车减负

2005-08-1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冯蕾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16日电(记者冯蕾)针对国内燃油价格上涨,出租车成本上升、负担加重的情况,交通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交通部门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各地交通部门结合当地实际,采取了实行临时燃油应急补贴、制定运价上调方案、停止出租车经营权有偿转让等多项措施为出租车司机减轻负担,维护出租车行业稳

定。

北京市从8月10日起对出租车行业实行临时燃油应急补贴,临时燃油应急补贴由政府和出租车公司共同分担。甘肃省全面停止了各种形式的出租车经营权有偿转让,控制运力增长。对有偿转让费用过高、经营者在期限内无法收回成本的,降低标准,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补偿;对私下转让和倒卖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直至取消其经营资格。浙江省各市根据燃油价格上涨对出租车营运成本的影响,制定了运价上调方案。重庆市规范出租车行业劳动用工关系,切实保障驾驶员的合法权益。要求出租车公司必须依法与司机签订劳动合同,还调整了出租车公司与司机的收益分配关系,要求出租车公司按照全市社会保障的规定为司机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月标准工作时间和交通部门公布的不同车型每小时营业收入指导标准确定出租车承包费标准。四川、河北省鼓励出租车改装为使用汽油和CNG(压缩天然气)双燃料,每车每天可节省30元,月节省900元。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