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重金“挖苗”做法应当叫停

2005-08-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韩春萌 我有话说

高考录取工作结束后,每年都有一些发挥得不太理想而不去上大学的优秀生。这些学生因为平时成绩较好却高考“失手”,他们不甘心被一般的学校录取而选择复读这条路。复读生过去“脸上没光”被称作“回炉生”,现在却成为某些争抢的“香饽饽”、“金苗子”。为了提高升学率,特别是为了提高重点大学的录取率,一些重点

中学不惜花重金四处“挖苗”。由此引发出了一系列的问题。这种重金“挖苗”的做法,笔者认为不值得提倡。

据调查,一些学校在“挖苗子”的过程中,不惜花重金来达到目的。具体的做法,就是承诺给到该校复读的学生较高的补偿。有的学校给外地到他们学校复读的好苗子4万元,有的不但给巨款还“服务很到位”,学校出钱帮复读生租好房,甚至为前来照料考生的亲人找好一份轻松的工作。这些做法,对于贫困家庭的学子来说,无疑具有巨大的诱惑力。因此出重金挖“好苗子”的学校,总是“满载而归”。

重金“挖苗”的做法引发了许多问题,这种做法是值得商榷的。从教育科学本身来看,这种做法的导向不正确,有违于教育科学。一方面,重金“挖苗”的目的,无非是为了提高升学率和学校知名度,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走上了与素质教育背道而驰的道路,实际上是在为应试教育推波助澜。从长远来看,教学质量的整体提高靠“挖苗”是实现不了的,只有脚踏实地地提高教学水平才能达到;另一方面,重金“收买”的做法容易使青少年从小形成“拜金”心理。诚然,巨额补偿可以帮贫困家庭的学生解决不少实际困难,但这种做法的出发点并不在此。这种惟利是图的做法,对于正在成长的未成年人的人生观的形成,产生不良影响。

从重金“挖苗”做法产生的影响看,这种做法同样是不足取的。首先,“挖苗”做法有愈演愈烈之势,造成恶性循环。据知情者透露,某中学出4万元从另一个县挖走一位高分复读生,被挖的学校反映到县领导,该县县长“一怒”之下说:“他们出4万,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出5万!”当该生在别的县读了二十多天后,硬是被本县花5万元抢了回来。如此下去,不仅折腾了学生本人,价码也将会越来越高;其次,“挖苗”的对象年级越来越低,一些学校纷纷效仿。据了解已经有学校开始从高一年级“挖苗”,目前一些初中生升学考时,也有学校花钱截留和收买考生的现象;再次,这种做法造成了校际之间的矛盾。一些被“挖苗”的学校老师认为,他们辛辛苦苦把“好苗子”培养出来,被他人挖走,这实际上是不道德的做法,甚至有人骂这是“强盗逻辑”。

教育是一门精深的科学,应该遵循科学发展的规律。“挖苗”的做法既然有如此之多的弊端,有关部门就应该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限制。笔者在此奉劝那些热衷于“挖苗”者:把目光放远些,靠扎扎实实的教学去培养人才,不要“挖苗”而助长不良风气!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