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公共图书馆建设应走进“立法视野”

2005-08-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刊编辑 我有话说

据报道,目前全国有700多个县市图书馆没有一分钱购书费,而且大部分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县级图书馆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公共图书馆发展的“瓶颈”。

魏文彪在南国早报发表评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因而图书馆建设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战略性意义。地方图书馆建设面临的最大难题可能还不只是财政资金匮乏,而是

地方政府不愿意在图书馆建设上投入资金。因此,立法保障图书馆建设的投入应提上议事日程,即通过立法强制性保障财政对于图书馆的资金投入,并由各地人大按法律规定将金额纳入政府预算支出当中。让图书馆建设走进“立法视野”,或许才是保障图书馆发展的制度保障。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