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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历史作证的“受降令”

2005-08-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杜尚福 我有话说

在笔者收藏的历史文献资料中,有一件八路军抗日武装部队接受日寇投降的“受降令”,弥足珍贵。值此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之际,将其公诸报端,也是一种纪念。

我收藏的是“冀热辽军区第十六军分区司令部第零零九号令”(见图),长25.5厘米,宽21厘米,棉纸毛笔书写,字

迹端庄,布局得体,印章清晰,完整无损。“令”文为:“兹令苗安国为本部代表前往昌黎封台等地,办理受降招抚事宜。此令。右令苗安国收执。司令员曾克林(印),副司令员李道志(印),政治委员徐志(印),副政治委员唐凯(印),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X日。”钤印印文为:冀热辽军区第十六军分区司令部之关印。

此令发布的背景是,1945年初,在世界反法西斯力量的痛击下,德国法西斯已彻底崩溃,5月8日,第三帝国覆灭;日本法西斯在东方战场完全陷入孤立并屡遭中国抗日武装的重创。7月20日,中、美、英三国签署《波茨坦公告》,敦促日本法西斯无条件投降。8月初,前苏联和蒙古先后对日宣战并在我国东北地区给日寇以沉重打击。8月10日,日本政府被迫发出乞降照会。当天,八路军延安总部朱德总司令向各解放区抗日武装部队发出了第一号受降令。命令第一条要求,“各解放区任何抗日武装部队均得依照波茨坦宣言规定,向其附近各城镇交通要道之敌人军队及其指挥机关送出通牒,限其于一定时间内向我作战部队交出全部武装,在交械后,我军当依优待俘虏条例给予生命安全保障。”8月15日,日本政府正式宣布无条件投降。由此可以确定,冀热辽军区第十六军分区司令部的“命令”,是晋察冀边区抗日武装部队坚决执行朱德总司令第一号受降令的具体行动,其发布和行动时间应在8月10日(命令落款只有年月)以后。

“命令”中所指的“昌黎封台等地”(现为河北省秦皇岛市所辖),近关(山海关)临海(渤海、秦皇岛港),是日寇重兵盘踞之地。我抗日武装部队在此果断迅速地采取受降行动,解除日寇武装,具有重大的军事战略意义,为我军挺进东北抢占了先机,扫清了障碍。历史证明,这一地区的受降行动及斗争,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史上是可圈可点的。

面对这件用无数英烈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受降令”,让人思绪万千。它证明着那一段不堪回首的血与火的惨痛历史,证明着日本法西斯在中国犯下的滔天罪行,证明着酷爱和平的中国人民是不可战胜的!它告诉我们:勿忘国耻,珍爱和平,振兴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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