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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实现保护遗产与发展旅游双赢

2005-08-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任维东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任维东)近日在云南丽江古城四方街举行的一个万人签名活动,把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与创建全国文明旅游景区的活动推向了高潮,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与古城居民一道,踊跃提笔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以表达对古城的关爱与支持。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丽江古城的保护管理,改善旅游环境,提升

旅游品味,使丽江古城的旅游业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丽江市委市政府一直十分重视通过创建“文明古城,文明景区”活动来促进对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旅游业的发展。

从2002年起,丽江市专门成立了古城保护管理委员会。投资4亿多元,全面实施了古城“三线两管入地”、“净化、美化、绿化、亮化”及“玉河走廊恢复重建”项目。古建筑保护率达100%。做到了生活垃圾、污水排放无公害处理,使古城环境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留住了古城原住居民,从根本上保护了古城原生态民族文化,真正体现了“小桥、流水、人家”、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古城风韵。

大力弘扬保护民族文化,不断丰富古城文化内涵。制定和完善了古城保护规划,重点保护有价值的民居,鼓励本土文化名人在古城内从事民族文化传承、弘扬、展演活动。目前已有“纳西古乐”、“东巴乐舞”、“东巴文化传承院”等一大批民族文化传承展演经营项目。开展中小学纳西语教育普及工作。从2004年1月起,每年安排200多万元对古城原住居民实行每人每月10元的惠民补助。对古城内所有门店的招牌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全部使用纳西东巴文、汉字、英文三种文字标识。

加强管理,大力提高景区居民的文明素质。严格实行商业行为准入制,建立诚信监督机制,全面开展了旅游市场的治理整顿,游客满意度调查连续几年都在95%以上,游客投诉处理率达100%。专门成立了古城公安分局确保安全。坚持卫生保洁和环境美化制度,全面实施了“门前三包责任制”。持续开展“诚信丽江,从我做起”、“除陋习,树新风”为主题的公民道德教育活动。先后举办各种文明公民教育培训班400多期,计3万多人次,印发《公民道德手册》、《文明市民“十不”行为规范》等宣传单10多万份。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人人都是古城形象,个个都是文明窗口”,争做文明市民活动深入人心。目前,景区内已有3个省级文明单位、1个省级诚信单位、6个市级文明单位、1个市级诚信一条街,涌现出十星级文明户545户。

链接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

丽江古城,位于云南丽江市古城区,始建于宋末元初,面积3.8平方公里,现有原住居民6200多户、25000余人,其中纳西族占90%。这里小桥流水、风光迷人,民族文化特色浓郁,是闻名海内外的旅游胜地。1986年被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997年12月4日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2001年9月,古城又被评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2004年丽江全年接待游客360.2万人次,与上年同比增长19.5%,全市以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为龙头的旅游年综合收入达31.8亿元,与上年同比增长32.1%。另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统计,在全国338个城市中,丽江古城的空气质量、水资源质量达到一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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