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中央文明委公示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名单 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2005-09-0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9月5日电根据中央文明委2005年工作安排,今年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自今日起,中央文明委办公室按照相关程序要求,将已形成的候选单位名单在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和网站上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今年

初,中央文明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推荐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对评选表彰工作作出具体部署。7月初,各地、各部门按照自愿申报、组织测评、择优推荐、提前公示、党委常委(党组)会议或文明委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等程序,向中央文明委办公室推荐了候选单位。中央文明委办公室根据各地、各部门推荐情况,征求了中央各有关部门意见,并委托国家统计局对各地推荐申报的全国文明城市(区)进行了测评。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名单。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中央文明委办公室委托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和网站,对候选名单进行公示。广大群众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中央文明委办公室反映。中央文明委将在综合社会各方意见后,最终确定表彰名单。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