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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出席第八次中欧领导人会晤

2005-09-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廖雷、谭晶晶 我有话说

9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来华出席第八次中欧领导人会晤的英国首相布莱尔(右)、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左)共同出席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的第二届中欧工商峰会。(新华社记者

刘建生摄)

据新华社北京9月5日电(记者廖雷、谭晶晶)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日在人民大会堂与英国首相布莱尔、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及欧盟理事会秘书长兼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索拉纳举行中欧第八次领导人会晤。

双方回顾并积极评价了中欧关系八年来的发展历程,就中欧关系和共同关心的重大国际问题交换了意见,取得广泛共识。双方一致认为,中国和欧盟加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符合双方的根本利益,也有利于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双方同意采取措施进一步发展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深化在政治、经济、能源、交通、环保、科技、文化以及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交流与合作。双方发表了《第八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和《中欧气候变化联合宣言》,签署了关于在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空间开发、北京首都机场建设等领域开展合作的文件。

温家宝在会晤中说,此次中欧领导人会晤在中欧建交30周年之际举行,具有重要意义。

温家宝指出,中欧关系发展面临一个新的起点。随着双方在国际事务中担负着越来越重的责任和各自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国和欧盟应该而且可以成为更加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温家宝就进一步深化中欧合作提出四点意见:一、加强政治交往和战略合作。双方要继续保持当前的高层互访势头,强化双方高级别协调机制的作用,尽早建立中欧战略对话机制,抓紧研究商签中欧新一代伙伴合作协定。二、提高各领域合作的水平。双方要积极调整贸易结构,鼓励双向投资。重点支持能源、环保、信息技术、空间等科技合作。在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等领域建立对话和合作机制。积极鼓励和支持学术和研究机构、媒体、青年之间加强来往与交流。三、共同担负起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任,加强在反恐、防扩散、打击有组织犯罪、气候变化、可持续发展、减贫以及地区热点等问题上的协商与合作。四、妥善解决彼此关切的问题。双方要客观看待和妥善处理中欧贸易摩擦,分清主流支流,发挥互补优势,实现互利共赢。

9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英国首相布莱尔(右二)、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左二)和欧盟理事会秘书长索拉纳(左一)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出席中欧系列合作文件签署仪式后相互祝酒。(新华社记者刘建生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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