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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部门不得强行要求高校停止社会助学活动

2005-09-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朱振国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朱振国)日前,教育部自考办有关负责人就“教育部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原则上要停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脱产班的办学”一事答记者问,以澄清个别媒体关于高校停止自学考试办学的误传。

这位负责人说,教育部在今年7月29日《关于下达2005年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文件中提出

“普通高等学校原则上要停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脱产班的办学”,与以往的关于普通高校进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规定没有政策性变化。教育部一直要求普通高等学校要统筹、协调学校的各项办学条件,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班不得挤占和影响普通高等教育的办学。现在强调普通高等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办好全日制高等教育,原则上不宜举办脱产学习形式的自学考试助学班,而并不是说不能举办自学考试助学班,更不是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停止参与自学考试的社会助学活动。

该负责人说,普通高等学校参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计划大纲制定、教材编写、试题命制和社会助学,是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赋于的职责。

在解释高等学校进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要注意哪些问题时,这位负责人说,第一,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教考分离”的基本原则,凡是参与考试命题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社会助学活动;第二,举办自学考试助学班原则上不得挤占学校的全日制教学条件,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第三,进行社会助学活动应遵照规定到当地省级自学考试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经审查合格才可开展助学活动;第四,任何普通高等学校不得利用自学考试解决其他教育形式的遗留问题。

在对有的省市要求普通高等学校一律不得参与自学考试助学活动做出评价时,他说,这种做法违背了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也是对教育部政策的曲解。普通高等学校参与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赋与普通高等学校的任务和权利,任何部门不得违反规定强行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停止社会助学活动。

他说,普通高校举办助学班,也是一种社会助学活动,所有学员必须参加国家考试,与其他社会主体相比,并没有特殊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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