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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国际合作机制 打击跨国腐败犯罪

2005-09-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王燕琦、袁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9月6日电(记者王燕琦、袁祥)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局长王建明今天在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反腐败的国际合作”专题研讨会上表示:腐败犯罪国际化的严峻态势,迫切需要世界各国进一步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反腐败国际合作机制,提高打击和预防跨国腐败犯罪的能力。

此次专题研讨会今天上

午在人民大会堂澳门厅举行,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储槐植担任主席,美国密西西比州律师本杰明・格里非斯担任共同主席。

王建明在会上发言指出,腐败犯罪的国际化已经对一国局部打击和单方面防范等措施和手段提出了严峻挑战,遏制腐败犯罪分子外逃现象是中国政府依法推进反腐败斗争的一个着力点。

据不完全统计,仅1998年以来,中国检察机关在国内有关机关和境外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就成功抓获了潜逃国外的腐败犯罪分子70余人。王建明说,中国政府的当务之急是要建立富有成效的数据和情报机制,提高对腐败犯罪分子潜逃出境情报的掌握和控制能力。

王建明表示,实践已经表明,打击腐败犯罪特别是跨国腐败犯罪,不再是相关一国的责任。要及时打击和有效预防腐败犯罪,仅仅依靠一个国家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国际社会全面而充分的合作。要进一步建立互信合作机制,努力提升打击和预防跨国腐败犯罪的国际合作水平,要灵活运用刑事司法协助、引渡、执法合作等国际合作,以及同周边有关国家的非正式途径合作。

吉林省高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索维东从全球化的视角出发,分析了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的价值和要求;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克昌阐述了中国从立法、司法、国际合作等多个方面所做出的不懈努力,以及反腐败斗争的明显成效;美国世界法学家协会通过法律实现和平中心副主席理查德・布兰姆论述了国际间反腐败合作所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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