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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至上最重要的是保障人的权利和自由

2005-09-1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俄罗斯最高法院院长维亚切斯拉夫・列别捷夫在发言中指出,首先,法律这个术语有着广泛的含义,可以包括社会、哲学、历史、司法等很多方面的内涵。把这些内涵结合起来,法律这个词可以被界定为一切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

的总和。在现代社会中,法律关系到每一个人,尤其是国家基本法宪法,它规定了国家和社会的基本原则、法治的基本理念,并形成社会法律秩序稳定的基础。因此,存在着这样一个原则,即法律至上的原则,它指对国家政权的限制,使其权力的行使必须依据一系列发布的法律。

列别捷夫强调,司法权的独立和法官是不可分割的,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公正的裁判来保证的。有著名的俄罗斯法学家曾写过,无论行为总则有多么的好,它不会在无经验的、粗俗的、没

有良心的人那里产生效力,而公正的刑法在粗野审判的结果下会变得一文不值。大家应该要注意,法律至上最重要的是要保障人的权利和自由,所有的行政机关,还有地方自治机关都要保障裁判的公正性,法院能够进行直接和间接的监督,法院能够检查法律规范是不是符合法律。

他指出,在法律至上这个原则下,宪法及和宪法有关的国际法是非常重要的,俄罗斯联邦签署的国际条约是其法律的组成部分,当俄罗斯联邦签署的国际条约与国内法不一致时,法院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这保障了法律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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