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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草原游牧民族的政治创新与贡献

2005-09-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何天明 我有话说
在古代北方草原上活动的民族,有的在草原上建立了自己的政权,有的建立政权后又将统治区域向南推进到中原甚至全国。他们在政权建设方面的成功为中国古代政治文明史增添了宝贵内容。面对浩如烟海的史籍,我们只能按照建立政权后控制区域和影响的大小并适当考虑历史发展先后的原则,以具有代表性民族的政权建设来揭示北方
游牧民族政治文明的个体特征和总体面貌。

首先,对史籍的最新研究表明,中国古代北方草原以建立政权机构为标志的政治文明史已达2300余年

此前,中外学术界普遍将中国古代北方草原游牧民族创建政权定位在匈奴族冒顿单于时期(公元前209~前174年),相当于秦二世初年。然而,仔细地分析史籍记载,这个时间定位并不准确,而同时已建立政权的也不止匈奴族。在秦统一全国以前,匈奴的实力已经对秦北部边境构成了威胁。为解决这个问题,秦一方面修长城、直道等,以加强边境地区的防御,同时派大将蒙恬率30万大军(亦有10万说)出征匈奴。当时领导匈奴军队与秦军作战的是头曼单于。此战,匈奴虽败,但却证明当时匈奴已有了能够支配大部队的政权。史籍记载,匈奴与东胡这两个统治地区之间当时曾互设哨卡,这也是一个政权军事组织系统比较完善的反映,并表明双方都拥有相对固定、完整的统治区域。从匈奴内部看,冒顿系弑其父头曼而自立为单于的,时为公元前209年。在游牧政权中,“单于”和“王”、“汗”等,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皇帝,是一个政权的最高统治者。冒顿杀掉头曼后,还处死了头曼所爱的阏氏以及忠于头曼的所有匈奴贵族,其性质无疑是争夺最高统治权的斗争。这些事实说明,早在战国末年到秦朝时期,北方草原文化就已经有了明确的政治内涵。

继匈奴政权之后,活动在大兴安岭南段和北段的鲜卑族建立了以大人制为特征的政权体制。突厥族政权则于公元522年建立,史称突厥汗国。在此之后约200年间,这个汗国对北方草原的历史产生了重大影响。一般认为,突厥族建立的是以游牧经济为基础的奴隶制政权,“天人合一”为其政权建设的理念。突厥族创制的本民族文字是至目前为止发现的我国古代北方民族中第一种民族文字,至今仍能弥补汉文史籍的不足,是我们了解突厥历史的珍贵史料。

匈奴、鲜卑、突厥这几个政权还在其发展过程中不断与中原地区的秦、汉、隋、唐等封建政权发生碰撞与交融,与中原政权既相生相克,又相辅相成,成为中国古代多元一体政治格局中的重要一翼。

第二,使大漠南北与中原北部地区连成一片的拓跋鲜卑政权、契丹族政权以及女真族政权,在统治区域及政治体制方面又向前推进了一步。

拓拔鲜卑兴起于内蒙东部,至拓拔禄官统治时期基本上适应了定居生活。此后,他们接受西晋朝廷的“代公”、“代王”之封,直至公元315年建立代政权。公元386年,拓拔?建元“登国”,迁都平城,建立了与南朝齐名的北魏政权。其最高统治者从初称“大人”,又称“单于”,再称“代王”,最终面南称帝,确定都城,建立年号,以及铸造货币,制订刑法,学习中原地区的传统文化,都反映出拓拔鲜卑极力兼容先进的他族文化的主动性。拓拔鲜卑不仅传承了草原文明,而且在草原文明与农业文明的结合方面留下了厚重的一笔,在融合中推进了草原和统治区域内各族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

将统治区域扩展到燕云地区的契丹族政权,在“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的“因俗而治”的总方针下,推进了北方草原文化在政权建设领域的历史进程。他们在草原上实行“四季捺钵”的适应游牧民族风俗的统治方式,保留了“行国”统治的特征和优势。而上京、中京、东京、南京、西京五个都城的建立,既与草原保持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又兼容了中原政权传统的统治风格。阿保机即帝位后,接受汉官的建议,仿唐朝制度,建城邑、立市里以处汉人。为落实“因俗而治”的统治方针,契丹族还在政治组织系统中逐步建立了北、南面官制,贯彻“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的方针,地方上实行部族制和州县并行制。这一切再加上契丹文字的创造与使用等成就,推进了辽朝社会的发展,也使其雄据北方达200余年,在客观上促进了中华多元一体格局的良好走向。

在以后的岁月里,女真族将其统治区域扩展到淮河流域,在政权建设方面继承了辽朝的许多内容,解决了一些契丹人长期没有解决的问题。比如,在女真人中实行的科举选官制度,在人才选用上就比契丹人在辽朝不参加科举就可以担任各个部门的主管官的做法前进了一步。这对于提高女真族官员的综合素质,缩小各族官员政治、文化差距,提高政治文明质量是十分有益的。

第三,蒙古族和满族建立的中国古代大一统政权,实现了北方民族在政权体制领域最为全面的创新,在客观上为中国各民族、各地区各具特色的文化在中华文化多元一体的格局中体现自身的地位和价值、发挥应有的文化创造力提供了政治保障。

元朝在政治体制方面,使中书省执掌中央行政大权,六部分掌具体事务,制订并不断完善诸项法律、法规;在军事体制方面,使枢密院拥军权于一身,统管蒙古军、汉军、新附军,形成了历史上少有的多民族的军事体制;在经济体制方面,使大司农司为首的各个部门,全面主管国家的各项经济,使通政院负责全国陆路、海路建设;在宗教、文化方面,使蒙、汉、藏等各族文化多元共存。特别是在地方行政统治系统方面,创建了把中央集权与划区管理结合融通的“行省”制度,为后世各朝代在行政管理体制方面提供了极为宝贵的经验。

满族建立的清朝,实现对全国的统治长达260余年,开创了北方民族在大一统局面下集权统治之最。早在皇太极统治时期,就实行蒙古八旗、汉八旗的军事制度和参用汉人、重用儒生、因才而用的官吏铨选制度。到康乾时期,在巩固政权、维护统一方面采取了更为有力的措施。彻底消灭“三藩”,加强了中央集权;收复宝岛台湾,平定准噶尔叛乱,强化了对西藏和云南等地的治理,并且确定了中国古代的行政版图。在政治体制方面,朝廷以军机处为核心,六部分掌各类具体事务,“内务府”主管皇族及宫廷内务,“理藩院”主管与民族和边疆地区相关的事务,全面地完善了中央集权指挥系统;地方上的省、道、府、县制的建立,督抚以及按照不同地区的民族和风俗所设立的地方职官,保证了政令的畅通。这个体制以满族贵族为核心,吸收其他各个民族共同参与统治,实施惩贪奖廉、重儒兴教、多种经济共举等各项政策,极大地推进了经济的发展和满汉各族文化的交融。

总之,古代北方游牧民族在政治文明建设方面以极具活力的创新精神为中华多元一体文化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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