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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官商勾结必须伸张民权

2005-09-3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九月二十二日是投资入股煤矿的官员撤资的最后期限。就现状而言,“9・22大限”似乎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曹林发表评论指出,中央对官商勾结欲除之而后快,老百姓对官商勾结也是恨之入骨,惟有某些地方政府态度暧昧???中央和民众的痛恨,为何不能形成一种约束地方的合力呢?显然,因为老百姓手中的权利资源是相

当稀缺的。惟有“赋民权”才能打破这种不均衡,“赋民权”实际上就是一种把中央和公众直接联系起来的制度安排。通过赋权予民,公民获得了一种监督地方权力的权利,才能有效地惩治官商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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