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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血汗工厂看《劳动法》失守

2005-09-3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广东省日前曝光二十家“血汗工厂”,并开全国先河地出台一部曝光制度。南方都市报刊登祝俊初的署名文章指出,显然,法定曝光“血汗工厂”,必要性源于《劳动法》失守的严重性。那么,《劳动法》失守严重是谁之过?指斥不法企业,这当然没错,但我们不能忘了资本的本质是追逐利润;埋怨逆来顺受或不依法维权的劳动者,似
乎也不无道理,然而谁又真正甘心权益流失?其实是劳资双方间的裁判力量倾斜,直接原因在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所以,对“血汗工厂”,法定曝光制度有限治标,治本必须落实《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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