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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骨铮铮巾帼志――何宝珍

2005-09-3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何宝珍,又名保贞、葆珍,化名王芬芳。1902年4月出生于湖南省道县。1914年入县女子小学读书。1918年考取衡阳湖南省立第三女子师范学校,在学校里积极参加学生运动,1922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同年9月因领导

学潮被校方开除。经过学校党组织的联系,很快来到长沙中共湘区委员会。同年10月被分配去安源工作,在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子弟学校任教员兼工人俱乐部书报科委员。1923年春转入中国共产党,4月与刘少奇结成革命伴侣。

1925年春,何宝珍惜别工作了两年多的安源,随刘少奇起程奔赴广州,开始新的战斗。从此,随刘少奇为革命多方奔走,四海为家。1925年5月何宝珍随刘少奇去上海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作。1926年2月随同刘少奇到广州全国总工会工作。1926年10月与刘少奇同来武汉,曾任汉口市妇女协会组织部长。大革命失败后,又随刘少奇辗转于华北、东北、上海等地,参加当地党的、工会的、妇女群众的许多工作。

1932年冬,刘少奇离开上海前往中央苏区后,根据党的决定,何宝珍带着小儿子留在上海坚持地下斗争。此前为了便于从事革命工作,她一儿一女两个孩子先后送他人代养。何宝珍任全国互济总会的领导职务兼营救部部长,化名王芬芳,以教师身份作掩护,四处奔波,争取社会力量,千方百计地营救被捕同志。她的营救活动引起反动当局的注意,1933年3月被国民党宪兵逮捕,被押往南京宪兵司令部监狱。

在狱中,她机智地向敌人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与狱中的共产党员一道组织难友同敌人展开各种形式的斗争。她还常常利用难得的放风等机会,以革命乐观主义精神鼓励难友,感染同伴。由于叛徒告密,何宝珍的身份终于暴露。面对敌人一次又一次的酷刑拷打,何宝珍始终坚贞不屈,坚守党的机密,1934年秋,在南京雨花台英勇就义,年仅32岁。(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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