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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有序地利用文化遗产

2005-10-1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武汉大学副教授 陈水云 我有话说
一座有几百年甚至上千年历史的古建筑,它所负载的文体信息更是多方面的:有建筑的外观、装饰、材料,也有建筑的时代性、地域性、风俗性、民族性,还有建筑的设计者、施工者、居住者以及他们的地位、身份、性情
、思想……这些内容所构成的文化整体是永远无法复制和还原的,一旦它被破坏或毁灭,它的文化信息、它的文化内涵、它的文化价值也就随之消失。但是,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文化是有传承性的,一个伟大的民族,它能长盛不衰,显现出旺盛的生命力,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它的文化血脉不断。

长期以来,我们只把文化遗产当作历史的遗物看待,对它的认识大多停留在保护和研究的初级阶段,而对它潜在的巨大经济价值却估计不足,从现代发展经济学的眼光看,这是一种保守的价值观和落后的社会发展观。其实,不管是物质资源和文化资源,它价值的最终体现方式都是要为我们今天的经济建设和人类的发展服务的,文化遗产产业化应该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走向。从文化遗产自身的发展看,产业化对推动传统文化的普及也有着重要意义,它是对“沉睡”的文化遗产潜在价值的现代“激活”。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文化资源,其价值的体现方式是多元的,合理而有序地开发和利用文化遗产正成为新兴的产业――文化产业的重要内容。

文化遗产的产业化有利亦有弊,但不能因其弊而弃其利,问题的关键是怎样有效而合理的发展文化产业。我认为,在积极推进文化遗产产业化的进程中,要始终不移地坚持科学的发展观。首先必须站在保护的立场上开发文化遗产,对文化遗产的开发要以保护为本,开发是保护基础上的开发,保护不是物质上的保存,也不是观念上的保守,而应该是在现代科学观念和思想指导下的科学保护,是科学研究、文化普及和资源开发的并重。其次,要区分不同形态的文化遗产,对物质形态的文化遗产的开发必须慎重行事,克服盲目冒进的思想,对精神形态的文化遗产则应该坚持弘扬优秀文化传统的主导理念,反对从众媚俗的心态和经济唯是的作法,对封建时代文化观念和民间习俗,先要进行研究,甄别优劣,做好净化的工作,然后再进行文化的合理开发。

文化遗产的产业化是大势所趋,但是它与其它现代化大工业一样也有其弱点,文化遗产的过度开发利用也会造成其原有价值的丧失,以物质形态出现的文化遗产,它的外观形貌很容易遭到人为的损坏。正如有的学者指出,产业化从来就是一把“双刃剑”,在它给人们带来丰厚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让人们品味到文化遗产原有价值在逐步走向消亡的恶果。

我们要以冷静的科学的眼光去发展文化产业,循序渐进,步步推行。在进行文化遗产的开发之前,必须尊重科学规律,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开展有广泛群众基础的

项目论证会;在文化遗产产业开发的过程中,要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补救,切忌行政干预,强行推动项目的进展,将有可能造成的损失或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还有一条很重要的原则,就是要正确处

理好长远发展与目前效益的关系,始终坚持这样的一种信念:文化遗产的开发最终目的是让我们优秀的文化传统代代相续,并能在现代生活中充分地发挥它积极的作用。这是我们科学开发文化遗产资源的根本立足点。

(刊头篆刻张云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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