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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莘县师资引入“导师制”

2005-10-1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通讯员李伟林 我有话说

本报讯(通讯员李伟林)山东省莘县根据素质教育要求和教师队伍实际,结合师资学科和年龄结构,构建了“全员培训、分类推进、多种形式、多方结合”的教师培训模式。对新招聘的教师,由学校负责为其配一位师德和业务水平较高的“老师”,进行备课、教法、评课和班级管理等全方位的指导,新教师和指

导老师之间还要对培训目标签定责任书。为加强对“导师制”的管理,学校对这种“师徒结队”还进行了“三不许”规定:新教师未听“老师”课,不许上课;未进行“老师”指导下教学,不许上课;新教师未通过“老师”同意的,不许上课。???为监督培训情况,莘县教育部门在该县实验高中进行了教学实践,对新教师的“学习”情况、“导师”出勤记录都实行检查制度,包括查阅教案和听课笔记,每月查阅一次理论学习笔记。对检查结果均进行量化处理,划出等级、分数和反馈情况,并与教师的津贴直接挂钩,督促教师自觉提高教学质量。同时,为建立公平的竞聘机制,该县还在重点中学中建立了双向选择、择优上岗、动态管理的用人机制。每个学校根据教师的能力和特长,逐级竞聘,教师原来的职称级别不再作为聘任依据,学校根据岗位目标的完成情况,对教师进行升聘、续聘和岗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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