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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学位论文为研究生质量把关

2005-10-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练玉春 我有话说

在越来越多的高校和研究机构,发表论文数量是否达标已经成为中国的研究生们能否取得学位的硬件要求。似乎没有一定数量的论文,就不能达到研究生毕业的质量。于是,毕业前发表学术论文,已经成为“折磨”在

读研究生们的一大难题。

按照我国研究生的学制,一般而言,无论硕士生还是博士生,大多要在三年内完成学业。在这三年的时间里,他们的学习步骤是:完成各必修、选修课程的学分;同时还要达到国家规定的研究生英语水平要求;此外还要准备中期筛选、学位论文开题、学位论文写作和答辩。要在三年时间里,保证质量地完成上述任务,虽不能说是很困难,但已经需要研究生们全力以赴了。而在这期间,如果还要按学校要求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若干篇,无异于给研究生增添负担。尤其是生物等基础学科的研究生,实验周期长,出成果不容易。硬性要求他们在三年时间里发表文章多少多少,是缺乏基本科学观念的揠苗助长的做法。

而在《国务院学位管理条例》中,并没有要求研究生必须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规定。就连很多研究生导师也认为没有必要在这个方面作出硬性要求,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各个有研究生培养权的招生单位纷纷提出论文数量的标准,理由是“严把研究生质量关”。

其实,最能说明研究生质量的,还是他们经过三年学习,从开题到写作完成耗时两年左右的学位论文。这一篇学位论文,凝聚了研究生从入学到毕业期间的大部分学术研究的精力,反映了研究生的学术兴趣,浸透了研究生的学术活力,更是研究生和导师从选题、开题到写稿、改稿、定稿,几经修改、完善后的智力和思想成果,最能代表研究生在求学的整个过程中的学术态度、学术能力和学术潜力。而且,学位论文的通过与否,还要经过论文答辩委员会的集体评审。只要落实学位论文的质量把关,研究生的质量应该有保障。

学位论文也是学校对于自己培养的研究生进行的质量管理和认定,是学校应尽的教育培养职责。如果,把能否毕业与是否公开发表论文联系起来,就相当于把学校自己应该担负的责任拱手让给了并没有研究生培养权的学术刊物的编辑。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变相的职责推诿。

由于硬性的论文数的要求,目前已经在学术界泛滥起一股“交易风”、“人情风”――为了发表论文,研究生们纷纷托门路、找关系,打通学术刊物的“关节”,甚至以交纳数额不等的“版面费”换取稿件的刊发。原本希望以公开发表论文来确保研究生质量,却反而因此遭到侵蚀。这既是一种反讽,更足以引发学术界的警惕。

其实,研究生的质量关,还是由学位论文来把关的好。要不,何必称之为“学位论文”呢?至于公开发表论文,可以由研究生自行根据各自情况来定,作为研究生学术能力的参考,不是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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