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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紧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 大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2005-10-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邓海云、冯蕾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0月28日电 10月28日,全国资源价格改革研讨会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并讲话。曾培炎强调,深化资源价格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当前,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

会精神,加快资源价格改革步伐,切实建立起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以及污染损失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

曾培炎说,经过27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彻底改变了高度集中的价格体制,基本建立了国家宏观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对外开放格局的形成做出了积极贡献,对于调节供求,优化结构,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应看到,目前我国部分产品的价格还没有理顺,特别是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不够合理,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曾培炎指出,搞好资源价格改革,要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积极推进、稳步实施。当前要认真研究水价、电价、石油天然气、煤炭、土地价格等方面的改革,理顺价格关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在改革中要重点处理好四方面的关系。

第一,正确处理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的关系。要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减少政府对资源配置和价格形成的干预,逐步建立以市场定价为主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同时,加强和改善国家对价格的宏观调控,完善对垄断性、公益性价格的管理,注重运用物资储备、价格调节基金等经济手段引导价格。建立健全价格法律法规体系和科学有效的价格管理体制。

第二,正确处理价格改革与配套改革的关系。要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资源市场体系,促进资源商品自由流动。加快企业改革,健全企业激励和约束机制,使企业更加自觉地接受市场价格的引导。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制定并实施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财税政策,保障资源价格改革的顺利进行。

第三,正确处理不同产业、不同地区之间的利益关系。推进资源价格改革,要通盘考虑,科学论证,兼顾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要合理调整资源产品的比价关系,建立健全相关行业价格联动机制,以及上下游产业之间、地区之间的利益调节机制。

第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资源产品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推进资源价格改革,要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特别是充分考虑低收入群体的承受能力。改革要把握时机,分步推进。要建立健全对低收入群体的利益保障机制,积极采取社会保障、财政补贴、价格优惠等措施,确保困难群众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因改革而受到影响。要完善价格听证制度,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争取社会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马凯在研讨会上发了言,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发展改革系统代表和部分专家学者出席了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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