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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社会的责任

2005-10-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奚旭初 我有话说

《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日前正式出台,规定给60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老年人发放绿卡,给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红卡,老年人持卡可享受多种免费和优惠政策。

按照规定,浙江的老人将凭红色或绿色《优待证》,分别享受免费或半价进入公园、文化宫、旅游景点以及体育健身等公共场所,乘座公交车也可享受

优惠待遇。《规定》还要求:在各类公共场所要醒目设置“老人优先”标志。尤其值得称道的是,外省市来的老人,只要凭当地政府或老龄工作机构发放的老年人优待证或身份证及其他合法证明,即可享受本省老年人同等的优惠待遇。

如何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老人们一辈子风风雨雨,含辛茹苦,抚育子女成人,为国家为社会默默奉献,任劳任怨,他们曾经是社会和家庭的顶梁柱。在老人们年轻力壮的时候,也正是我们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奠基的时期。其时百废待兴,创业几多艰难,他们胼手胝足。如今国运昌盛,国家欣欣向荣,让老人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这既是我们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应当给予老人的回报。

为保证对老人的优待落到实处,浙江又明确规定,对于不履行优待老年人义务的单位或个人,要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还要给予行政处分。浙江优待老人,不仅是让老人得到了实惠,更深远的意义是张扬了一个价值导向,有利于在全社会更好地形成敬老爱老的氛围,把敬老爱老、多为老人办实事变成每一个人的自觉行动。(作者单位:江苏省常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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