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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停“发泄室”

2005-12-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永超 我有话说

最近,西南某大学别出心裁,为大学生专门设立“发泄室”,里面“有两个黑红色大沙袋悬在半空,上面各系一副拳击手套。最特别的是,沙袋上还专门有‘相框’。学生可以把怨恨对象的照片贴在沙袋上面,好将对此

人的怨气发泄出来。”

暂且不说这种“发泄室”的设立能否为切实解决大学生心理问题带来福音,单凭设立“发泄室”这种方法的本身来说,就值得警惕:大学生的心理问题用这种近乎暴力的途径解决,是否有训练大学生暴力倾向的嫌疑呢?

首先,大学生的心理问题产生的根源及表现是多方面的,从根源上说,有社会的竞争压力,更有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单把大学生的心理问题定位于对某个人的怨恨即“私仇”上的做法未免有失偏颇。试问,怨恨个人的“仇”发泄在照片上,怨恨社会的“仇”又该发泄在哪儿?这种设置“相框”人为地让大学生把怨恨发泄在某人身上的方法实在是可怕的。不是有针对性地对大学生进行综合心理辅导,而一概用暴力的方法发泄,恐怕会事与愿违。

其次,用拳打脚踢的方式治疗心理问题,会不会错误地为他们传递这样一个信息:任何事情都是可以用暴力解决的。看看眼下媒体的报道,有多少因沉浸在网络“打打杀杀”环境里的青少年,在现实社会里也用暴力开路,做出惊天大案!笔者想到此不禁心里一颤:难道这种所谓的“发泄室”就是网络暴力的“克隆”,这岂不成了戕害大学生的“暴力训练室”了?

从法律角度讲,把某人相片贴在沙袋上拳打脚踢的做法,很可能涉嫌违法,从小的方面说,是侵犯他人的肖像权。从大的方面讲,是对别人的一种侮辱,可能构成侮辱罪。

由此看来,用“发泄室”解决大学生心理问题,并不是一个聪明的办法,对于这种对大学生有害无益的噱头,还是早一点叫停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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