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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出租”期待加盟

2005-12-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冯永锋 我有话说

生活中许多地方都要用到电池,以往,这些电池多半是“自买自用”,费钱费事,给废旧电池的回收造成困难。2003年起,“电池出租”业在全国火热兴起,我国的能源应用由此又向“绿色”迈进了一步。

五块钱一个月:大学生当先锋

“一个月5元钱,充电电池随你用。”

――在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等校园,“电池出租屋”颇受大学生欢迎。

电池出租,就是向消费者提供租用电池的服务,消费者只要每个月支付5元左右的租金,就可以拿走两节电池使用。电池没电了,将旧电池交回,换取充满电的电池。这种“出租电池”可以循环使用500次至1000次。

方便创业:社区化是前景

国内现在有不少专门生产智能充电柜的电器企业,一个充电柜能放上几百节电池,能自动监测每节电池的充放电情况,有残留电量的会先放电再充,充饱后会自动停止并有相应提示。

据介绍,办一个“出租屋”只须投入1万元左右,包括租赁一台充电柜和600节镍氢电池,还包括房租、店面装修、人员工资和电费。我国现在已经有了不少电池出租的“加盟连锁”经营品牌,开办电池出租的“标准店”,只需付给所加盟的电池公司一笔押金,领取电池柜和充电电池。

那么,电池出租屋如何“走出校园”呢?一些电池出租连锁公司的负责人认为,生活社区非常适合发展电池出租业。生活小区内,可以设立若干电池租赁兑换点,人流量较大的路口、门房、中老年活动中心、报刊亭、物业管理中心等都很适合。旅游景点的电池更换率频度较密,更是发展电池出租屋上乘之选。

电动汽车:期待能源服务专业化

在长江三角洲一带,由于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的兴起,电动自行车电池的专业化出租、更换和回收早已成为一门新兴行业。可能正是受电动自行车电池出租的启发,国内致力发展电动汽车的科研单位和生产单位,也建议创办“能源服务公司”,以加速推广电动车。

许多人认为,电动汽车关键在于动力电池的“续驶能力”。电动汽车价格偏高,主要是因为动力电池的成本太大。北京理工科凌电动车公司总经理杜炬认为,当前,电动汽车用的充电电池,一次充电后的“续驶能力”已达到120公里以上,如果换个思路,让买汽车的人不需要买电池,只需要租电池,那么电动车的推广就变得很容易;相应地,动力电池应该标准化生产,同时应成立全国连锁的“能源服务公司”。

为了让锂离子动力电池早日装上电动汽车,北京大学教授、中兴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公司董事长其鲁博士想了很多办法。他特别赞成创办“能源服务公司”的方案。他说:“就像燃油汽车催生加油站一样,电动汽车必然就会催生动力电池的能源服务公司。如果像办加油站一样,在全国各地的道路边,每隔一两百公里,就设立一个‘汽车电池更换处’,任何汽车在快没电的时候,只需要驶入这个更换站,自动机械手会卸下它的电池,同时迅速给它换上一个充满电的电池。司机只需按使用的电量,付给能源服务公司相应费用。这样,应该能推动电动汽车的快速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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