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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业面临大变革

2005-12-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罗旭 我有话说

“保安行业要走社会化、市场化的道路,公安机关以后只负责保安行业准入条件的审批,将不再自办保安公司。”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马维亚在公安部12月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上述消息,他还说:“根据我国加入WTO的承诺,明年开始我国将放开保安市场。”

话虽不多,但对我国尚显年轻的保安行业来说,确

是振聋发聩、意义深远。因为此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5月下发的《政法机关保留企业规范管理若干规定》中规定:“保安服务公司只能由公安机关独资开办,其他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经办保安服务公司。”

看似平静的保安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大变革。

迅速成长的保安业“蛋糕”

从1984年深圳蛇口成立第一家保安服务公司至今,中国保安业走过了21年的发展历程。在此期间,我国的保安业务已由单一的人力防范,发展为人防、技防、犬防、押运、保安咨询、劳务输出等为一体的全方位的保安服务网络。

目前,保安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占据了重要一席,而且作用越来越大。据统计,全国目前经公安机关自己批准组建和管理的保安公司是2169家,人数已经是100万人。另外,在公安机关监管之下的物业公司的保安、商场的保安,其他一些地方自建的保安,包括一些企事业单位自建的保安,这批队伍还有大约300万人。

保安公司和保安员队伍为社会治安提供服务的同时,随着安全效益显著增加,经济效益也在逐年发展。2004年全国保安服务公司的营业收入已经达到了75亿元,实现利税近10个亿。很多大的公司,像北京、广东等地的公司,一年的营业额就有5亿元以上,上海更是已经达到了10亿元。

公安退出保安企业大势已定

据介绍,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5月颁发的《政法机关保留企业规范管理若干规定》,是目前规范保安工作、管理保安工作的最高等级的一个文件。文件中既规定,“保安服务公司只能由公安机关独资开办”,又规定“公安机关要加强对保安服务公司的领导和管理,规范保安服务行为,完善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加快,公安部正在抓紧起草全国统一的保安条例。这个工作现在已经进入了国务院的立法程序,国务院法制办已经列入了明年的立法计划。对此公安部已经做了前期的准备工作,现在就等中央批准其政策调整意见。“主要的精神就是突破现在公安机关独家开办的政策。”马维亚说,“明年我们准备调整保安的监管方式,我们现在是管办不分。大家可能知道,各地保安公司的总经理都是公安机关派出的。随着我国民主法制的进程,随着市场化的进程,我们要改变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状态,管办分离。公安机关将不再自办保安公司,将把保安公司放给社会。社会上有一定条件资质的企业、个人,符合一定标准的可以进入保安领域。”

外资进入武装押运领域受限

近年来,已有一些国外的保安企业开始在我国从事一些保安咨询、保安技术防范产品的推销等工作,甚至有个别外资企业还试图进入我国金融押运领域。与之相伴的是,关于外资能否进入保安行业的争论从未停止过。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曾明确指出,即使是发达国家也不会无原则地允诺完全放开本国的每一块市场,特别是保安服务市场。因为像金融现钞押运等实行武装押运的保安业务,直接涉及枪支配备、管理和使用,关系到社会稳定、公共安全和金融安全等十分敏感的问题。“2006年,根据我国加入WTO的承诺,我国将开始放开保安市场。但是,我们承诺的同时,保安市场上的某些领域要有相应的限制性规定。”马维亚说,“比如说防暴枪,因为在我国火器和枪支的管制历来是比较严格的,就算国外保安企业进入中国的保安市场,在带枪武装押运方面也要受到一些限制。”

保安业在我国毕竟是一个起步较晚的服务行业,羽翼初丰,即面临着市场的考验和外资的虎视。究竟明年我国保安行业会有怎样的激变和发展,人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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