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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书刊不能“掠夺性”使用

2005-12-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王燕琦 通讯员 于楠 我有话说
目前不少图书馆采取开放式服务,读者直接和书刊“零距离”接触。与以前传统的服务方式相比较,书刊损坏概率却大为增加,公共道德缺失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

国家图书馆的馆藏图书目前有2500万余册,其藏书量

在世界国立图书馆当中位居前5位,在亚洲居首位,其中可供公共借阅的图书约有数百万册。据该馆业务处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损毁、破坏公共书刊的方式多种多样,甚至使用刀子、剪子等工具进行撕毁、裁剪。其中团伙性的破坏行为尤为触目惊心,例如有些企业员工为获得某类信息进图书馆抄录,进而便撕毁所需资料。还有人借书后长期不归还,久而久之竟据为己有。更有甚者,有人利用借阅之机将图书偷梁换柱。因上述现象致使国家图书馆每年被损毁、破坏的书刊达上千册(份),其中包括许多珍贵书刊,经济损失难以估量。

每年要接待读者1500万人次的王府井新华书店,同样存在着由于公德缺失而造成图书损坏现象。该店每天要接待读者达4万人次。据该店办公室主任介绍,每年人为损坏图书约为2000册,造成的经济损失约为15万元。

记者在北京大学图书馆举办的损坏图书展览中了解到,有些学生在借阅书刊上随意涂写,其中计算机类书籍的损坏程度最高,外文书刊和画刊的损坏程度也十分严重。该馆损坏图书展览当中展示了一些触目惊心的实例:开架阅览区中的三本《现代生物学导论》中有关细胞结构的插图都已经不翼而飞;《大学物理学精要问题与习题详解》的所有书页都被人涂写,该馆为此每个月都要修补书刊达数百本。

面对人为损坏的书刊,人们不禁要问,这种不文明的现象为什么竟会发生在拥有较高素质读者群的大学当中?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周孝正认为,图书馆的书刊是公共资源,方便自己学习必须建立在不损害其他人利益的基础上,方便他人的同时也是方便自己。北京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金汕指出,有些人被个人与企业利益所驱动,“破坏性”、“掠夺性”地使用公共书刊,既是一种丧失公德的行为,同时也触犯了相关法规。改善这种不文明的现象既需要读者自身素质的提高,也需要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编辑随想人们应该意识到,生活中多一分文明,社会就多一分和谐。只有人人都爱护、珍惜图书,大家才会充分享受到读书的乐趣。改善乃至杜绝“破坏性、掠夺性”地使用公共书刊的现象。对于为了一己私益而损坏、盗毁公共资源的行为,应受到全社会的道德谴责。同时,有关部门也应出台相关法规,加大惩治力度,以起到警示和震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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