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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为农民工搭起五个维权平台

2005-12-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董山峰 我有话说
美丽的青岛市,目前约有建筑业从业人员30万人,其中有20多万来自农村。面对农民工,在全国率先步入富裕文明生活的青岛人开始思考:农民工的生活不那么“美丽”的城市是否算得上真正的美丽?

针对建筑业农民工从业素质低、维权意识低、受教育程度低的“三低”现状,青岛市建委及其所属建筑工程管理局从维护社会稳

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怀着对农民工的深厚感情,坚持管理与关爱并重,构筑起五个服务平台。

经济维权是服务农民工的第一平台。青岛市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采取“四个一”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一网”,即建立项目、企业、区、市四级清欠组织网络一体化。实行拖欠农民工工资一票否决和网上通报制度。“一金”,即建立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制度。如出现工资拖欠情况,由财政部门将保证金划入劳务企业帐户,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一卡”即实行工人工资信息卡管理。除在施工现场建立标准的农民工工资发放信息台账外,在所有农民工宿舍的醒目位置,悬挂全市统一制作的“工人信息卡”。“一牌”,即设立施工现场维权告知牌。作为创建标准化工地的指标之一,青岛市所有施工现场都设置了《建筑工人维权须知》告知牌,向建筑工人介绍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并公布维权公开电话。

法律维权是服务农民工的第二平台。企业不想依法签订合同,农民工缺乏合同维权意识,是造成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主要原因。为此,青岛市依法强化合同管理。通过为期两个多月的自查、互查、抽查和拉网式检查和集中整顿,较好地解决了建筑业企业与所有务工人员上岗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这一棘手问题。2005年,青岛市建委与市劳动保障局又联合编制了《建筑业劳动用工合同示范文本》,对劳动用工合同的内容进行了统一规范,对劳动工资计算方式及支付标准、方式、时间和劳动争议处理等易产生纠纷的内容进行了更加明确的界定,使合同管理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行政维权是服务农民工的第三平台。青岛市注重从“三个强化”入手,不断提高企业的守法意识和农民工的自我维权能力。一是强化宣传教育;二是“强化信息服务”;三是强化市场监督。把工人工资发放、劳动用工合同签订、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工人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作为重点内容,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进行全市通报,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极大地增强了企业诚信守法意识。

教育维权是服务农民工的第四平台。为提高农民工从业素质,使农民工成为懂技术、守纪律、有作为的产业化工人,青岛市建委通过建立“三个课堂”,为农民工进城务工提供就业指导和职能培训。一是建立网上课堂;二是开办工地夜校课堂;三是办好上门服务课堂。

精神维权是服务农民工的第五平台。青岛市通过改善“软硬环境”,不断满足农民工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求。2005年,青岛市建委制定了全国第一个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对农民工宿舍、文体娱乐室、淋浴室、炊间、厕所等生活配套设施与条件作出最低标准要求。为丰富农民工文化生活,青岛市建委与市文体局联合组织专业文艺演员到工地进行巡回演出;与电影公司进行合作,定期到工地免费放映等。

2005年5月,建设部特意选择在青岛召开了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现场会;8月,建设部又在青岛召开了推广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现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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