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近五成烟花爆竹存在隐患

2005-12-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何平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何平)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今天派出了三个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督察组,分赴内蒙古、河北、广西三地检查,并重点督察当地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活动等情况。国务院办公厅在此前也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
财产安全。

在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之际,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进入旺季,特别是部分城市对烟花爆竹由禁止燃放改为限制燃放后,市场需求量进一步增加。一些企业和个人受经济利益的驱动,抢产量、赶进度、超能力生产,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活动也日趋严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来自国家安监总局的统计数字显示,今年1至11月份,全国共发生烟花爆竹伤亡事故87起,死亡187人;而国家质检总局最近对全国十个省、自治区的监督抽查表明,近五成烟花爆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这些情况都在警示人们要重视烟花爆竹安全问题,尤其要防止部分城市对烟花爆竹由禁止燃放改为限制燃放后,因麻痹大意导致事故增多。

记者了解到,有的地方已在安全问题上采取了相应措施。比如武汉制定了“两节”期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上海对中小学生进行正确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教育;重庆则明令禁止向14岁以下人群出售烟花爆竹;北京、吉林、合肥实行烟花爆竹定时或定点销售经营;邯郸还成立了烟花爆竹专营连锁配送中心。

国家安监总局有关专家介绍说,做好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只有增强安全意识,做好防范措施,才有可能做到及时清除安全隐患。就具体管理来说,要强化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存储、燃放等每一个环节的管理,所有生产企业、储运单位、销售部门以及管理者、消费者,都要绷紧安全这根弦。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