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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将试行审批开考专科专业

2006-01-0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朱振国 我有话说
据全国考办透露,浙江、福建、江苏、北京、重庆、天津、湖北七省市自学考试将开始试行审批开考专科专业。此举是为了充分体现各地在专业设置方面的优势和特色,增强省级考委适应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设置专业的主动性、针对性,更好地发挥自学考试开放灵活、针对性强的特点和优势。

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审批

权,就是经全国自考委授权,由具备条件的省级考委行使设置、审批开考自学考试专科层次专业的权力。浙江等省市考委对照试点条件进行了自评,并向全国考委提出了试点申请。全国考委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对申请试点的省市自考工作进行了综合评定,最终决定委托以上七省市考委试行审批开考专科专业。

据悉,浙江等七省市考委受全国考委委托试行审批开考专科专业,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完善、配套的专科专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报全国考委审核后方可实施。全国考委将对委托后的情况适时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试行省市将收回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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