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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部分县市开财政资助民办高中先河

2006-01-0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叶辉 我有话说
本报杭州1月3日电(记者叶辉)记者日前从正在此间召开的浙江省民办学校协会基础教育分会年会上获悉,诸暨市政府率先开全国实行财政资助民办普通高中的先河,此举为构建公民办教育公平竞争新格局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市政府资助我校的65万元4天前已到账,这是我们第二年得到市政府的资助。”海亮总校校长孟章
焕对记者说。

“用公共财政资助优质民办高中,这在全国还没听说过,至少在浙江省是开了先河。在民办中小学普遍遭遇公办学校挤压的情况下,诸暨市政府的这一做法尤其值得倡导,应该向全国推广。”原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国家督学黄新茂说这话时有些激动。

据悉,宁波市个别市也已开始这一探索。诞生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荣怀、海亮、天马3所民办学校,校区相邻、规模相近,模式相同、质量相当,3所学校总投资超过9亿元,目前全是省优秀民办学校。在众多民办学校陷入困境时,诸暨市的民办教育却发展喜人,其规模、学生数和教育质量均居全省前列,形成了中国民办教育中特有的“诸暨现象”。

孟章焕说,诸暨市政府历来对民办学校非常支持,在民办学校扩大规模时,给予建设用地的支持,并减免有关税费;全市3所民办学校的教师1/3由教育局公派,确保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等方面与公办教师享有同等权利。此外该市从2004年开始允许3所民办学校各招收6个公办班,按照公办学校规定收费,政府每年从地方财政中划拨给3所学校每年6个班级的人头经费200余万元。

黄新茂欣喜地说,浙江省一些县市已开始了资助民办学校的探索,如台州市路桥区规定,民办普通高中每招收一名当地学生,政府财政补助800元,瑞安市补助300元。但像诸暨市这样大幅度的资助还没有过。

据悉,从明年开始,浙江全省义务教育将免收学杂费。民办学校怎么办?为此,黄新茂呼吁,各地在制定实施方案时,因免收杂费而拨付的财政补助,应同时考虑民办学校包括民工子弟学校,当然民办学校的收费也要相应降低。

黄新茂认为,诸暨市政府的这一举措意义重大。政府掌握的公共财政来源于公民的纳税,纳税人应公平地享受公共财政,用公共财政支持民办教育,让作为纳税人的民办学校学生家长享受公共财政,这是天经地义、合情合理合法的事。

公共财政资助民办教育,这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据黄新茂介绍,发达国家财政资助私立学校的额度大约为所有支出的15%-100%。

黄新茂及孟章焕等与会民办学校校长呼吁:构建公民办教育共同发展、公平竞争新格局,改革教育投资体制,政府应制定政策,将财政资助民办教育纳入正常轨道,以此体现公民办教育竞争的公平性,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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