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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乌“天然气之争”为何迅速化解

2006-01-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驻莫斯科记者 韩显阳 我有话说

●合资的“俄乌能源”公司发挥作用

●俄不希望天然气纠纷令欧洲恐惧

●乌不得不有求于俄境内管道运输

●乌无法承受俄停止供气造成的局面

今天上午,俄罗斯与乌克兰达成协议,双方同意委托俄奥合资的“俄乌能源”公司向乌供应天然气。当天,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总裁米勒宣布,根据“俄天然气工业”公司与“俄乌能源”签署的5年合同,俄方以每千立方米230美元的价格向“俄乌能源”公司出售俄天然气。乌克兰石油天然气公司总裁伊夫琴科强调,“俄乌能源”公司将以每千立方米95美元的价格向乌克兰消费者供气。俄同意天然气经乌出口到欧盟的过境费由原来的每千立方米/百公里1.09美元提高至1.6美元,并以现金支付。

此间能源专家指出,俄乌的表述都符合实际,却均从对己有利的角度解读。尽管如此,协议签署使持续数日的俄乌“天然气之争”告一段落,避免两败俱伤的局面持续下去。

“俄乌能源”公司由“俄天然气工业银行”和奥地利赖富埃森银行集团共同投资于2004年7月29日组建,去年1月1日开始经营,双方各持50%股份,乌是该公司天然气产品的购买者。根据协议,“俄乌能源”公司在2005年―2028年间负责俄乌间天然气的供应和中转。正是这家合资公司对化解俄乌天然气纠纷发挥了关键作用。

协议使俄方保全了大国尊严的“面子”,又得到了经济实惠。俄天然气每千立方米230美元是供应“俄乌能源”公司的价格,而非出售给乌国营能源公司的价。由于“俄乌能源”公司一半股份归“俄天然气工业”公司所有,从某种程度讲是“把钱从左口袋放进了右口袋”。“俄天然气工业”公司从而可以宣布坚守230美元要价,还迫使乌同意从原来50美元的优惠价大幅上调。

乌克兰方面也颇有收获。从“俄乌能源”公司,乌以每千立方米95美元的价格获得俄及土库曼斯坦、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中亚国家的混合天然气。乌由此可以理直气壮地告诉民众,它迫使俄从230美元的要价上大幅后退。此外,乌要求与俄签署为期5年的合同,目的在于避免俄在天然气供应上年年“讹诈”。乌与土、哈、乌兹别克斯坦等国总共签署了近30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购买协议,基本都是50美元的优惠价。然而,乌要获得中亚天然气,不得不有求于俄境内的管道运输。

此间舆论认为,俄乌在一夜之间“闪电式地”达成妥协,表明双方均不愿面临由此出现的严重后果。俄不希望天然气纠纷令欧洲恐惧,从而促使欧洲“排俄”寻求能源供应多元化。目前,欧洲所需天然气约25%靠俄供应,俄此番“断气”让一些欧洲国家感到阵阵寒意。目前,波兰已着手寻找其他能源供应方,已与挪威及里海的能源供应商谈判。如果俄乌“天然气之争”迟迟不解决,得利的将是阿尔及利亚、挪威等其他天然气供应商。另外,乌克兰也无法承受俄停止供应天然气造成的能源短缺局面。3天来,欧洲一些国家连连抱怨乌克兰非法“截留”俄输欧天然气。虽然西欧同情乌克兰,但并没有像当年“橙色革命”时那样公开支持尤先科总统。毕竟,民主、意识形态问题代替不了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对美国而言,暗示、指责俄切断乌天然气供应有“政治意图”是一回事,公开为乌出头、承担乌克兰4700万人的天然气供应重负则完全又是另外一回事。(本报莫斯科1月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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