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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赋作品中“神女”喻象的分化演进

2006-01-1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郭建勋 我有话说
探讨辞赋中的“神女”,不可不提及旧题宋玉所作《高唐赋》,因为影响后来文学甚巨的“高唐神女”原型,乃是在此赋中正式形成的。篇中记载了一个具有浓郁浪漫色彩的神话故事,似真似幻的情节、美丽多情的神女,在阅读者心中引发无穷的遐想。任何民族的神话,都呈现出多神杂糅的兼综性,属于先楚民族的高唐女神同样兼有生殖女神、
爱欲女神和自然女神多种神格,从而在文学形象的意义上,也就具备了相应的性格特征。

首先,作为生殖女神的高唐神女,具有任何祖宗神所必具的崇高与神圣的特性。按照闻一多《高唐神女传说之分析》一文的理解,高唐神女乃楚之先妣,高唐故事“十足的代表着那以生殖机能为宗教的原始时代的一种礼俗”。《高唐赋》中所谓“朝云”、“行雨”,正是先妣开创万物、孕育人类的隐语。而代表生殖力的先妣,早已与厚德载物、哺育人类的大地联系在一起,得到人们最虔诚的崇拜。高唐神女的另一个特点是放纵与淫荡。她向楚王自荐枕席,主动求欢,尽情享受性爱的快乐,毫无忸怩羞涩之态,这显然是母权社会身担生殖重任的女性自由性交状况在神话中的投影。美丽而神秘是高唐神女的第三个表征。她既是一位在外貌和性情上无可挑剔的绝世美女,也是一个行动倏忽飘逸、俗人难以测究的精灵。在她身上,集合着人(女性)的妩媚、山的灵秀、水的活泼和云的缥缈,从中依稀可见湘妃、山鬼、汉女等楚系山水女性神?的身影。

情欲、神圣、美丽三者集于一身,这在神话中十分自然,因为淫荡在远古被视为崇高的美德,是旺盛的生殖能力的表征。然而进入文明时代,随着理性化程度的日益提高,人们的观念逐渐发生变化,他们总是试图对远古神话进行伦理化的解读和判断,淫荡的属性亦由“善”变成“恶”。在理性社会看来,女神的美丽与神圣是一致的,但世俗女性的美丽作为导致邪恶的诱因,绝不能与神圣崇高同在。因此,汉魏六朝以来“神女―美女”系列辞赋中,高唐神女的美丽特性依然被继承下来,但她的另外两个特征即“情欲”和“神圣”却已被彻底分离。赋中的女性虽然同样美丽,但有的代表情欲,有的代表神圣的“道”。源于高唐神女原型这一系列的辞赋,偏重于原型形象的不同侧面,分化成两种截然不同的女性类型和象喻体系。

这种对神女原型进行伦理化改造和性格剥离的创作活动,在同样托名宋玉的《神女赋》和《登徒子好色赋》中已露端倪。《神女赋》里的神女,流露出亲近襄王的强烈欲望,并施展了她美的诱惑,但最终还是“欢情未接”,“礼不可乎犯干”。《登徒子好色赋》中的“东邻之子”和“桑中之女”,不但充满对异性的渴慕,而且表现出行动上的主动性和挑逗性,之所以未能交合,完全是因为男方的以礼自持,篇中的女性已演变成两个完全世俗化的荡女。在《高唐赋》中,神女与楚怀王自由交合,纵情享受,毫无顾忌,而《神女赋》和《登徒子好色赋》中的三位女性,却终因“礼”的制约而未能满足各自的欲望。从这一变化中可以看出,文明社会的“礼”终于战胜了人类原初的“欲”,从而也就确立了此类辞赋“以礼制欲”的基本模式。值得注意的是,《神女赋》中的神女克服情欲,辞别君王而去,靠的毕竟是自己的力量,她依然是作品的主角。而《登徒子好色赋》中的两位女性放纵情欲,施展诱惑,她们缺乏自持的能力,只有凭借男性的力量,才能克服情欲,达到“善”的境界。在这里,她们已不再是作品的主角,其存在只是为了反衬男性的庄重和伟大,只是作为“恶”(情欲)的化身去证明“善”(理性)的价值。汉魏六朝以来许多同类赋作,大多以“定情”、“正情”、“检逸”、“止欲”、“闲邪”(“闲”为防限、端正之意)、“闲情”等为标题,正可窥见作者的用心与思路。

古代“神女”辞赋中的另一类女性则迥然不同,在她们身上,剔除了高唐神女原型“情欲”的因子,却保留了其美丽和崇高的特性。她们是至善至美的化身,是理想或“道”(绝对真理)的象征。曹植《洛神赋》、阮籍《清思赋》、陶渊明《闲情赋》、谢灵运《江妃赋》、江淹《水上神女赋》是此类辞赋的杰出代表。这些辞赋中的女性有三个引人注目的共同点。

其一,赋中的女性具有崇高神圣的地位,是真正的“女神”,作者大多以敬畏的态度、自卑的心理和仰视的角度来描绘她们的美丽和轻灵。例如《洛神赋》用绝大部分篇幅,具体细腻地描写洛神的各种美姿,而作者则始终处于被动的状态,满怀惶恐疑惧,等待着至高无上的女神接纳与否的判决。其二,赋中女性大多美丽而神秘,她们往往“非云非雾,如烟如霞”(《水上神女赋》),“体迅飞凫,飘忽若神”(《洛神赋》)。高唐神女原型的神秘性在她们身上得以延续,令世俗的男性作者徒生仰慕,却始终可望而不可即。其三,赋中的女性大多在作品的收束处,在一番眷恋徘徊之后倏忽消失,让篇中的男性感叹惆怅,独自哀伤。

关于此类辞赋的主题,历来众说纷纭。如《洛神赋》有感甄说、寄心君王说,《闲情赋》有言情说、政治寄托说等。其实任何神话都非实指,而是一个个隐喻和象征,特别是当它们作为原型进入创作领域,神话只能是一种虚化的、纯粹象征性的存在。尽管人们在使用的过程中对远古神话有所创造、有所分合,但它们所指向的基本意义依然是它们最初所具有的文化内涵和本质特征。“高唐神女”在汉魏六朝以来“神女――美女”辞赋中分化成两个象征体系:一个象征恶的情欲,一个象征至善至美的理想和“道”。如果说前者是“女神”在文明社会伦理化与世俗化的产物,那么后者则是人们渴望摆脱现实苦难,向“女神”寻求精神庇护的结果,两者都不是作者某种客观生活的记载。

在这些辞赋中,“人神道殊”,女神总是不可企及,作品中也总是充满着迷惘、焦虑和绝望的情绪。人类的精神痛苦和生存困惑是永恒的,具有终极意义的理想和“大道”也永不可及。因此“神女”只能赐予人们以片刻温馨,却总是无由交接,人神之间隔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然而正是由于作者们执着的追寻,以及这种追寻所带来的幻灭感和悲剧感,充分而多样地展示了人类精神世界的丰富与坚忍,并给后来的读者以深深感动。

(作者单位:湖南大学文学院、岳麓书院国学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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