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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中的英雄主义

2006-01-1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钱建强 我有话说

在宝钢这个庞大的国有企业中,三个技术尖兵的创新故事显示了企业的活力所在。他们的创新经历集中了一切动人故事所必备的要素:挑战、压力、冒险、信心、毅力、成功……在读到这样的故事时,我们常常会情不自禁地为其中每一个扣人心弦的情节而兴奋不已。这是一种个人英雄主义的魅力使然。

从根本上说,凡是

创新,总会带有强烈的英雄主义色彩。因为发明创造总要面对未知的世界、巨大的风险、不期而遇的困境以及种种猜疑、冷眼乃至幸灾乐祸,没有一点迎难而上、自强不息的精神品质,创新谈何容易!很多时候,人们会将这样的英雄主义行为树为社会的榜样,以示褒扬和倡导。在市场经济的逻辑中,对英雄主义的这种礼遇也同样存在,只不过市场给予的奖励通常是巨额的利润,而不是纯粹的道德颂扬。

在市场之中,企业几乎本能地具有英雄主义的倾向。激烈的市场竞争,使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企业不在因循守旧中死亡,就在不断创新中新生。因此,在一个成熟而健康的市场中,企业只有“爱拼才会赢”,守成就只有死路一条。从这个意义上说,作为企业的领导者,企业家也是一个天然的冒险家。他对于市场赢利机会的敏锐把握,对于经济资源的有效组织,都是他跟市场“赌一赌”的资本。而市场体系对于企业与企业家的种种英雄主义行为也推崇备至,保护有加。比如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设计,就是为了杜绝企业冒险成功之后,跟风者尾随而至的抄袭、假冒与非法仿制,保障企业能够获得由创新而来的巨大利润空间,从而进一步激励企业持续不断的创新行为。

现实之中,有很多人埋怨我们的企业缺乏眼光、不思进取,成天做一些短期买卖在市场上混日子。现象不假,但个中缘由却未必就在企业自身。对于创新的好处,企业多半是看得到的,但如果投资成功之后,应得的好处没有保证,那么企业何必白白辛苦一场,为他人作嫁衣裳呢?

企业在市场上的英雄主义冲动也会因为竞争压力的存在而传导给企业的员工。高风险高收益的对应同样使处于组织中的员工拥有创新的动力。在企业管理的历史上,关于员工激励问题,很多激励理论提出过有关人性的种种假设,以此设立种种激励之法。但无论如何设计,总的目标终归是要使个人的付出与所得之间达成某种平衡。在这种平衡之中,个人的冒险行为才能持续,才能不断为企业开发新的利润增长点。

在宝钢的三个个案中,我们虽然领略到了技术工人的闯劲,但上述的平衡似乎并不显著。很大程度上,他们的创新冲动和风险承担都与企业相关领导的重视与责任联系在一起。工人孔利明固然可以毅然决然地说,如果失败,自己可以下岗、赔偿损失,并坚持研究;他的领导也可以说,责任归我,功劳归大家。然而,这种自我牺牲精神究竟具有多大的可行性、持久性和普遍性,是尚可存疑的。尤其,在国有企业的激励机制依旧依赖于政府评价而不是市场评价的情况下,创新精神的延续是不容乐观的。在国企改革之中,如何转变这一点当是十分重要的一项内容。

当下,“创新”已然是政府战略规划中的重点词汇。无可置疑,政府的提倡和引导有利于全社会创新活动的扩展和创新意识的培养。不过,就创新的延续性而言,完善我们的制度安排,保护企业与个人身上所迸发出来的英雄主义,形成良好的创新预期,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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