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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与公益事业

2006-01-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周士君 我有话说

慈善属于热心者的事业。与外国文体明星热衷公益慈善事业的程度相比,中国的文体明星们却显得“冷”了些。有报纸报道,中国体育明星中尽管也不乏参与公益事业者,但比起他们从政府和社会获得的“投入”相比

,回馈力度过于寥寥和微弱。在国外,明星早把公益事业视为己任,姚明等优秀选手也及时补上了这一课。为何中国运动员只有到了国外才明白,为何中国体育明星“只问竞技不问公益”呢?

实际上,要弄清何以形成中国运动员“只问竞技不问公益”之怪现状,还需从中国运动员所处的成长环境考量。中国运动员成名之前,所有甘苦系于一身。而一旦成名天下知,所有的物质和精神大奖,又令其应接不暇,直至“十亿宠爱于一身”。此时,利益之洪流早把其全身心地淹没和覆盖了,且洪流之流向又是“单向”的,即政府和社会把各种奖励和荣誉悉数颁给体育明星,却并不需要其一丝一毫的回报。此种“赛而优则贵”或“赛而优则富”的生存逻辑和潜行规则,早已使许多体育明星对滚滚红利受之无愧、享之泰然了。

现实中,中国运动员还往往不得不面对残酷的竞技生存环境,尤其是被功利体育左右的竞赛体制,于是身心俱疲,除了追求竞赛结果,根本无暇顾及过程。据一项调查显示:52.5%的人认为我国竞技体育道德在败坏。其实这正是功利体育弊端的显著标志!运动员为追求让“投资者”满意的竞技结果,不仅失去了参与的乐趣,更可以变得不择手段。在这种病态的竞技氛围里,运动员的道德操守难以维持,即便取得“成功”,哪怕是腰缠千万,又哪里会有慈善一下的情致和兴头呢?

明星与公益的关系,还是整个社会公益事业发达与否的“风向标”。假若整个社会上弥漫的公益空气本就稀薄,从此氛围中成长起来的明星,又如何会成为公益“壮汉”呢?数据显示,2002年我国私人捐赠人均0.92元人民币,而同时期的美国,人均私人捐款828.7美元。乔丹、约翰逊、罗伯特・巴乔等许许多多国际体育明星,都是公益事业的热心人。可以说,他们的热心行为,与长期身处浓厚慈善文化氛围的熏陶不无关系。董方卓在随曼联完成一次慈善捐赠后感叹:“此前从不知道一名运动员还可以为社会的公益事业作贡献。曼联又给我上了深刻的一课。”不光在西方,香港娱乐明星等公众人物通过慈善事业来回报社会,也早已成为一种生活习惯,并将这种行为内化为个人价值观。刘德华等明星都因长期热衷慈善事业而获过“十杰”称号。一直热衷慈善和公益事业的成龙如是说:“做慈善事业是最重要的,拍电影也很重要,但是在它之后。”

最后,在我们责问明星对公益事业表现冷落的同时,还需明白,公益是全社会的公益,它不是属于哪一职业群体的专利。若一个国家或社会,长期缺乏浓郁慈善文化的浸染和熏陶,这里的慈善事业便注定难成气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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