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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严格实行“买单制”

2006-01-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易运文 我有话说
本报深圳1月19日电(记者易运文)审计发现了问题,就要有人“买单”!深圳市政府严格实行“买单制”,对16名违反财政法纪给国家财产造成严重浪费和损失的相关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其中,给予行政处分5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9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停职离岗培训2人。这是记者从深圳市政府给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
次会议提请审议《关于深圳市200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责任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中获悉的消息。

去年9月27日,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200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要求市政府就市审计局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据了解,这份《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了深圳市34个部门和单位的41个问题。其中包括原深圳市运输局车牌拍卖基金7334万元结转为单位自有资金问题;深港西部通道工程项目单位挤占建设资金226万元为员工购买商品房;深圳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药具站挪用专项资金;深圳市青少年宫等8家编制预算“狮子大开口”;深圳市妇联等单位1500多万元物业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深圳市劳动局等多家单位未执行“收入两条线”,将下属单位的利润用于弥补机关经费缺口等问题。

对上述单位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圳市政府立即成立了专门的整改及责任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市长许宗衡明确提出要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深圳市监察局、审计局联合下发了有关文件,要求各单位开展整改,并对各部门、各单位是否完成整改进行了评估。对《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单位领导人进行诫勉谈话;在认真核实审计反映问题,切实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对严重违规违纪的问题进行了责任处理。

由深圳市监察局、审计局等单位成员组成的责任处理小组,对《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所有单位严重违规违纪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共计谈话250多人次,提取有关原始资料和书证2000多份,查清了所有问题的情况和性质。在严格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了处理,共追究责任16人,其中局级5人,处级8人,一般人员3人。具体为:给予行政处分5人,其中局级1人,处级4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9人,其中局级4人,处级4人,一般干部1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停职离岗培训2人。在责任处理的同时,《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部门和单位都积极认真地进行整改,努力查找原因,查漏补缺,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财政资金管理。

深圳市政府领导表示,今后将以此为戒,采取一系列举措,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以实现财政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为目标,真正为人民群众管好财、理好财、用好财。今后,市政府对新履任的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门的财经法纪知识培训;在例行的公务员岗位培训方面,也将增加财经法纪知识的内容。通过财经法纪教育培训,切实增强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财经法治意识,提高依法理财、依法办事的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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