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中韩程序员和软件设计师资格实现互认

2006-01-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郭丽君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月19日电(记者郭丽君)今天,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中心与韩国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在京签署协议,就中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与韩国信息处理技术人员考试的标准实现相互认证。今后,凡通过中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软件设计师资格的人员,在

韩国同样被认可,相应地成为信息处理产业工程师、信息处理工程师。

据介绍,这是继与日本在信息技术领域实现5个级别的考试标准互认后,我国又与韩国实现了2个级别的考试标准互认。今后,不仅与日韩相互认证的级别将不断扩展,我国与新加坡、印度等国的同等互认也在商谈中。考试标准互认将有利于我国信息产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为信息技术领域的人才流动提供极大的方便。

中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是由国家人事部和信息产业部组织的国家考试,已被纳入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从2004年开始,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实施全国统一考试后,不再进行相应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各用人单位可以从获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考务工作由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中心负责,每年举行两次,报考不限学历和资历条件。2005年考试规模达到21.8万人,比上年增加20%,创历史最高。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