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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积极引导大学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2006-01-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张意 我有话说

就业是大学生从学校走向社会的起点,是大学生人生的重要转折关头,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已引起了政府和社会的普遍关注。近年来,上海各高校坚持以“树魂立根”为核心,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完善各

项配套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就业,取得了积极的成效。2003年共有151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04年为222名,2005年上海市应届毕业生中共有939人到西部就业,其中,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共有224人(赴云南184人、西藏40人)。去年赴上海郊区工作的毕业生人数为811人,今年则达到876人。

加强思想引导,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

为了加大引导广大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工作力度。上海认真贯彻中央16号和18号文件精神,把对毕业生的就业教育、创业教育、毕业教育作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积极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把个人理想同国家与社会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

2005年,市科教党委、市教委因势利导,精心策划,别具匠心地组织了“千名应届毕业生考察市郊中学”活动。在与市郊“零距离”的接触中,同学们的眼界得以拓展,思想得到升华,经历了毕业前人生职业规划的一次深刻教育;积极鼓励并引导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开展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的资助项目,扶持以科技成果创业的上海高校毕业生,营造培养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精神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鼓励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

与此同时,市教委和市劳动保障局合作,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参加职业指导师等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切实推进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人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健全配套政策,提供有力保障

在加强思想引导的同时,上海市不断健全各项配套政策,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为了激发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的热情,消除赴西部志愿者在日常生活、升学、就业等方面的后顾之忧,上海出台了一系列配套优惠政策:优先评为市优秀毕业生、每人每年给予3000元工作基金、给予奖励贴息并帮助办理延期还贷手续、免试直升研究生、为服务期满后的毕业生志愿者做好相关的升学、就业和创业等服务工作等等。为了做好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的就业服务工作,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市人才服务中心联系几十家用人单位,组织了专场招聘会,为许多志愿者落实了就业岗位。

积极鼓励并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上海市人民政府确定,从2005年起每年出资5千万元,为期三年,设立总额为1.5亿元的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扶持以科技成果创业的上海高校毕业生,营造培养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精神的良好氛围。2005年本市高校共有350余人提出165个创业项目的申请,经过评审,97个创业项目获得科技创业基金的资助,资助总金额为1350余万元。此外,上海市还规定,对参加各类创业培训的高校毕业生,其培训费纳入政府补贴渠道;规定凡高校毕业生直接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以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一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积极聘用高校毕业生的中小企业,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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