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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破解校园“保护费”难题

2006-01-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罗旭 我有话说

一些不法分子在学校周边寻衅滋事,向学生收取“保护费”,而受害学生甚至家长不敢报案,任由其一次又一次地实施侵害。这样的事情在各地时有发生,治而不绝,对学校和社会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

2005年

6月,公安部出台了《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对如何维护校园周边安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日前,记者随公安部赴湖南督察组来到湖南,看到当地公安机关通过创新工作方法,不仅基本治愈了校园及周边“保护费”顽症,而且使涉校案件与上年同比大幅下降,师生安全感明显增强。

建立小档案

长沙市长郡中学在校生6200人,地处市中心繁华地带,一些问题青少年长期聚集在该校周边抢劫敲诈勒索学生财物。以前虽经过多次整治,但由于这些人大都未达到法定年龄或涉案价值不够而屡抓屡放。

2005年6月以来,长郡中学所在地的学院街派出所对违法犯罪劣迹的35名青少年登记在册,建立了一份档案。有了这份档案,民警在工作中就做到了目标明确、心中有数。除平时有针对性地对这批违法青少年进行帮教外,发现这些人在学校周边游荡或聚集,就主动上前进行询问和教育训诫。一旦学生在学校及周边受到侵害来所报案,十有八九在档案里会辨认出嫌疑人。而那些问题青少年对自己在派出所留了底儿也心存忌惮,现在基本不敢在这一带活动,侵害行为锐减。

设立流动警务岗亭

按《八条措施》规定,公安机关要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考虑到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在每天分时段、地段各有不同,2005年6月,常德市公安局决定利用八台警务车当作流动治安岗亭。流动岗亭平时巡逻、接处警,在每天上学、放学的四个敏感时段,到校园周边治安复杂路段巡逻和维护秩序。这样既节约了警务成本,提高了警务效率,并解决了治安岗亭占地难以解决的问题。

截至2005年底,流动治安岗亭在常德市城区校园及周边共破获各类治安案件46起,刑事案件39起,治安拘留18人,刑事拘留25人,逮捕21人,判刑13人。师生们普遍反映,目前在校园及周边捣乱的人基本没有了,校园及周边案件明显减少,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安全感明显增强。

把安全的钥匙交到孩子们手上

“前些天,我路过学校附近的步行街时,迎面过来两个男的,拦住我问身上有没有钱,要借点儿花花。我就说我身上没钱,但我家人就在后面,可以问问他们有没有。俩人一听便悄悄走掉了。”长郡中学高二学生小佳对记者说。

近一年来,长郡中学及学院街派出所,结合法制副校长的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对学生们的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编写了简明易懂的授课教材,采取学生们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讲,切实提高了学生们的法制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公安部督察组成员谢培江表示:“把安全的钥匙交到孩子们的手上,让他们在现实生活中,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去解决他们遇到的安全问题,比我们大叫‘全社会都来关心’要有用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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