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经济特区

2006-02-0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经济特区的建立,是在邓小平同志倡导下,我们党和国家为推进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自1979年提出沿海开放政策以来,由广东、福建两省吸引侨资开始了一系列沿海开放政策。1980年开放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谓之“点”的开放),1984年开放沿海14个港口城市(谓之“线”的开放),并扩大

为吸引各国投资。由于实施成效显著,1985年开始又将对外开放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扩大到长江、珠江、闽南三大河川出海口附近的三角洲地区,及辽东、胶东两个半岛;1986年,再以上述五个地区为基础,并同周围城乡联合划出更大的经济区范围(这阶段又称为“面”的开放)。由于经济特区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成效不错,1988年又增加第五个范围特大的海南经济特区。而且进一步在14个开放城市中,规划建设“经济技术开发区”,提供较佳的基础建设以招徕外商的投资。为了带动整个长江流?的开发与对外开放,1990年4月开放上海浦东新区。总的看来,各个经济特区都取得了巨大成就,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