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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成功实践

2006-02-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我有话说

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着眼长远,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落实这一决策,实现宏伟目标,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勇于探索,大胆创新。本报今天刊登的贵州省遵义市开展的“四在农家”活动,就是这种探索与创新实践的具体体现。

“四在农家”活动,就是从

已经解决温饱问题并开始向全面小康迈进的农村实际出发,以引导农民致富增收为前提,以农村一家一户得实惠为根本,以“五通三改三建”为切入点,把农民求富、求学、求乐、求美的愿望变为现实,引导农村走文明发展、发展文明的全面小康之路。这个活动,体现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把中央对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要求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把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这些宏观目标,通过实现“富、学、乐、美”的具体目标,落实到一村一寨、一家一户,从而从整体上改变农村面貌。遵义市开展的这些活动,确实能给我们带来较大的启迪。这项活动取得良好成效的关键,就在于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从群众最直接、最急迫、最实际的问题抓起,在群众自愿和不违背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始终把广大农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把“富在农家增收入”放在第一位,由此步入了“富在农家增收入,学在农家长智慧,乐在农家爽精神,美在农家展新貌”的富裕和谐之路。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目前,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农业基础设施较为薄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依然突出。因此,解决好“三农”问题依然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农村人口众多是我国的国情,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文明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

“四在农家”活动在遵义的实践,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成功的范例。“四在农家”活动创造的“政府补助、部门帮助、社会赞助、群众自助”相结合的投入机制,是适合当地实际情况、能够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的一个卓有成效的方法。这次成功实践告诉我们,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从那些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事情入手;必须实实在在、扎扎实实地为群众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说到底,我们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的任何进展,就是要让广大农民能够真正感觉到“走路不湿鞋,吃水不用抬,做饭不烧柴,村村寨寨靓起来”那样具体而实在的变化。

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具备了加大力度扶持“三农”的能力和条件。“十一五”时期,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局面,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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