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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基教发展扫描

2006-02-18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1949年,新中国成立,私塾此后被全面取缔,中国开始仿照苏联模式建设中国特色的现代教育。

■1951年10月,政务院颁布《关于学制改革的决定》,将工农速成学校、业余学校、识字学校等正式纳入学校系统,形成工农速成教育、成人业余教育和正规教育三足鼎立之格局。

■1952年,全国学龄儿童入学率已

达49.2%,小学毕业生升学率高达96%。

■1956年1月,面对国内经济的良好发展态势,教育部印发《十二年教育事业规划纲要》,准备“7年内在全国基本上普及义务教育”。到了9月份的中共八大,“基本上普及义务教育”变成更加肯定的“普及义务教育”,但时间也由7年变为12年。

■上世纪60年代初――当时从中小学教育到大学教育,在“大跃进”风潮中急剧膨胀,教育规模瞬间扩充数倍,随后“三年自然灾害”,教育规模又急剧萎缩,大批学生被迫失学,小学毕业生的升学率由1952年的96%骤降到1962年的42.6%。

■1964年,毛泽东发表著名的甲辰谈话,对农村教育没有受到足够重视提出批评。而在“文革”中,大批知识分子和知识青年从城里下放到农村的广阔天地,农村学校大量设立,民办教师也大量出现,全国农村迅速形成了大队办小学、公社办初中、区委会办高中的新格局。农村学龄儿童的入学率和升学率陡然攀升,前者从1962年的56.1%上升到1976年的97.1%,后者则由42.6%升至94.2%。

■1978年,抛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方针,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大包干拉开了经济改革的大幕,教育战线随之开始“拨乱反正”。

■自1978年肇始的教育改革,重点放在重建高等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上。一些农村地区的中小学被撤销和合并,教学人才和资金出现向城镇回流的现象,农村学龄儿童的入学率和小学毕业生升学率下降。当时中央在改革过程中迅速注意到了这一现象,连续发文要求加强农村小学教育。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要求:“把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交给地方”,中小学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

■1989年到1993年间,国家建立乡(镇)级财政预算后,乡镇财政入不敷出,县财政会予以少量补助,1994年“分税制”改革完成后,县乡政府财政紧张,教育经费出现不足。此时,国家发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提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到20世纪末要达到4%以上。

■1992年后,经济改革步伐加快,我国的教育事业开始驶入快车道。2000年基本实现“两基”――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

■2001年1月,中国政府向世界宣布如期实现“两基”的战略目标。从2001年起,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主体、重心开始从乡镇一级上移到县级政府,教师工资由县财政发放。但薄弱的县级财政仍然无法承受义务教育的重担,相关的改革仍在继续,中央和省市政府,有望承担起更多的责任。

■2005年3月5日全国人代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表示,从当年起,免除国家扶贫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书本费、杂费,并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到2007年在全国农村普及这一政策。

■2005年12月24日,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承诺确保2006年,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2007年,这一免费政策扩展到中部和东部地区,同时继续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辑自张玉林、南网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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