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国家发改委曝光八起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

2006-02-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张翼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19日电(记者张翼)国家发改委会同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专项检查表明,教育乱收费蔓延的势头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在部分地方和学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今天国家发改委将西安美术学院等8所学校作为第一批乱收费单位予以公开曝光。

这八起案件分别为:

――西安

美术学院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在2005年的招生过程中,提高收费标准收取学费。绘画和设计专业学费标准应收每生每年9000元,实收15000元,超标准多收932名学生学费559万元。

――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超标准向2002级计算机、电子商务等专业学生收取学费。计算机专业每生四年应收29500元,实收34000元,共向207名学生多收学费93万元;电子商务专业每生四年应收28000元,实收34000元,共向209名学生多收取学费125万元。以上两项共向学生多收取学费218万元。

――南京审计学院在2004-2005年共招收209名专升本学生,每生每年应收4600元,实收8500元,每生多收3900元。在2004年招生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以每生3-5万元的标准直接收取19名学生赞助款。两项共计164万元。

――河南师范大学自立项目强制向住宿学生收取洗涤费。2004年-2005年以每生40元的标准,向14696名学生收取洗涤费117万元。

――江西省南昌市第一中学违反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政策规定,2005年在向每名初一新生收取规定的杂费外,又擅自按每生4200元的标准(每学期700元),向402名学生一次性收取英语教学实验费168万元。

――辽宁省沈阳市第二中学2005年以每生每三年30000元的标准,超“三限”招收学生120人,共多收360万元。

――山西省太原市第五中学在2004、2005年招生过程中以每生3万元的标准,多招收113名“三限生”,共多收费用339万元。

――浙江省奉化中学在公办学校设立“校中校”,2005年按照民办学校的学费标准,招收学生869名,初中每生每学期收费2000-4700元、高中每生每学期收费6000元,两年合计多收345万元。

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指出,这八起乱收费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教育收费政策,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其做法是极其错误的,有关问题正在处理之中。2006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教育收费的检查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教育乱收费行为,均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投诉和举报,价格主管部门将坚决予以查处。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