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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先进单位发出倡议

2006-03-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雷敏 我有话说

新华社南京3月1日电(记者雷敏)中宣部等8部门1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十周年工作座谈会,会上20条示范街和39家示范店受到表彰,受表彰单位联合对全国商贸企业干部职工发出倡议:

由中宣部、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的“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诚信建

设、规范经营行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树立行业文明新风的一项重要举措。活动开展十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肯定,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以真诚赢得信誉、用信誉保证效益的活动主题逐渐深入人心,创建促文明、文明促繁荣、繁荣出效益的经营理念已成为广泛共识。进一步把“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引向深入,对社会有利,对企业有利,对消费者有利。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倡议: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遵循《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倡导基本道德规范,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实行商品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保证体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把好商品采购关、仓库保管关、柜台上货关,实行商品质量先行负责制,保证消费者购物无风险。

三、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搞虚假让利、虚假优惠,杜绝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四、保持购物环境干净整洁,店容店貌美观大方,营业员着装得体、举止端正、用语文明、待客热情。注重服务创新,打造服务品牌。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保证投诉完结率100%。

五、积极组织开展送货下乡活动,向农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日用消费品和农资产品,稳步拓展活动范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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