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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取”成绩显著 “多予”力度要加

2006-03-0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冯蕾 我有话说

萧灼基

按照中央“少取多予”的方针,几年来,农村税费改革逐步推行,国家财政用于农村税费改革和转移支付的资金大幅增加。据了解,由于农业税的逐步取消和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2005年农民减负1265亿元人民币;2006年全国全部取消农业税后,与税费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农村每年平均减负总额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人均减负120元人民币。

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大学教授萧灼基认为,“少取”方针已取得很大成绩,特别是在全国范围取消农业税和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实行“两免一补贴”,打破了两千多年来“种田纳粮、上学交费”的传统,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必将在历史上留下重重的一笔。

如果说“少取”是一定时期的任务,可直接增加农民收入,那么“多予”则是长期的任务,具有长远作用。萧灼基委员认为,“多予”是今后支农的重点。研究“多予”的原则,制定“多予”的政策,落实“多予”的措施,对于改善“三农”状况、维护宏观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萧灼基委员指出,“多予”首先要着眼根本性和长远性,而发展农村教育就是最具根本性和长远性的事业。因此在国家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基础上,现在要做的是切实提高办学质量。

其次,“多予”要与放活相结合。仅仅加大政府支持的力度是远远不够的,要引导农民走向市场,利用市场机制选准投资项目,开拓致富道路。

此外,“多予”还要运用金融工具。根据我国“三农”问题的具体情况,当前主要的金融工具有银行信贷和农业保险两种。政府要帮助农户找准生产项目,协助银行给予贷款,对困难农户给予担保和贴息;政府还要补贴农民保费,给农民保险公司一定的政策优惠,提高农保公司的经营积极性。


                                                   郭红松\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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