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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

2006-03-1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采访对象:郭华代表 采访记者:耿建扩 我有话说

“建设新农村,我认为要始终坚持一个原则,就是在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尽可能多地把农民组织起来,以解决目前农村经济规模过小,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问题,而这一工作的重要抓手就是大力推进农民

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具有深厚“三农”情结的全国人大代表、沧州市委书记郭华同记者聊起新农村,就道出这一新见解。

“在这方面,沧州已有成功的尝试。”郭华说,到去年底,全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包括农民协会、合作社、行业协会)已发展到339个,带动农户8.5万户,涉及1500多家企业,从事种植、养殖、加工、流通、经纪等行业,几乎包括了经济领域的所有门类。这些组织在引导农民适应市场需求调整种养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等方面,均发挥了重要的示范作用。

“因此,在新农村建设中,党委、政府应引导农民走经济合作的道路,扶持现有农民经合组织壮大实力,发挥带动农民致富的龙头作用。”郭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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