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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 大力倡导诚实守信良好社会风尚

2006-03-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欧阳坚 我有话说

1995年,针对当时市场上假冒伪劣现象较为严重、干部群众反响强烈等问题,中宣部、原国内贸易部在全国范围内共同发起了“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在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商贸企业的不懈努力下,内容日益深化,形式日益丰富,影响日益扩大,呈现出扎实推进、蓬勃发展的良好

态势,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肯定,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以真诚赢得信誉、用信誉保证效益的活动主题深入人心,创建促文明、文明促繁荣、繁荣出效益的经营理念已成为广泛共识。回顾活动十年来的历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摆上重要位置,领导力度不断加大。各地各部门把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具体举措,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的有效抓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省区市普遍成立领导小组,落实领导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深入抓的格局。成都、武汉、青岛等30多个大中城市,把开展活动写进政府工作报告、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规划。陕西、甘肃、新疆等省区结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制定打击制假售假、建设诚信环境、吸引外部客商等具体措施。很多地方把开展活动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从人员、经费和设备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南京市委市政府一直非常重视这项活动,专门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在湖南路示范街建立了管委会。经过十年努力,湖南路已从当初的一条普通的商业街,发展成“荟萃精品名品,展示都市文明”现代商业街,日均客流量达20万人次,节假日甚至超过40万人次。社会商品零售额从十年前的12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近50亿元,成为鼓楼区的重要税源,南京市精神文明的“窗口”,全国的先进典型。由于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措施具体实在,使“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得以顺利开展、越办越好。

开展道德教育,信用意识不断强化。各地各部门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基本道德规范,切实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河北、江苏、湖南等地,组织商贸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参加诚信签名活动,举办以诚信为主题的文艺演出,增强人们的信用意识。重庆与四川组织40多家大中型商贸企业,联手开展“共铸诚信联盟行动”,参与人员达10万多人次。辽宁、江西、青海等地,把开展道德教育与学习贯彻《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增强企业的诚信意识和法制观念。浙江组织示范店发表“诚信维权联合宣言”,倡导以优质的商品、真诚的服务回报消费者。通过开展讲道德、讲诚信教育活动,商贸企业职工的文明素质得到提高,服务态度不断改进,经营行为日趋规范。

组织集中活动,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各有关部门把开展活动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把经常性工作和集中性活动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商贸部门每年在元旦春节期间,集中组织大中城市示范街和示范店开展送货到农村活动。宣传、工商、质检等部门每年在“3・15”期间,集中组织开展打假宣传和咨询服务活动,并将这一活动经常化,10年来各地各部门共组织活动近35万次,参加群众达4.8亿人次。质检部门每年在春耕春播期间,集中组织开展以种子、化肥、农药等为重点的“红盾打假护农”、“百城万店农资打假”活动,近年来共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6万多个,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8亿多元。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共青团中央等部门,还组织开展了“百城万店价格诚信”、“百城万店服务品牌交流演示”、“百城万店青年文明号优质服务”等专项活动。这些活动,内容实、声势大、效果好,深受群众欢迎。

加强执法检查,经营管理不断规范。各地各部门在活动中注重运用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加大外部监管和整治力度,督促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规范经营。各地组织有关部门每年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商品进行专项打假,活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打假人员2900多万人次,查获假冒伪劣商品案值740多亿元。江苏、浙江等地积极实施企业信用监督信息系统工程,建立完善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行政执法、市场监督于一体的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系统。江西、四川等地把示范街和示范店纳入进行全程监管。浙江、重庆、广西等地,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商品质量监督员。北京、天津等地通过重点抽查、对口互查等形式,及时掌握示范店经营情况,对违规行为限期整改。执法检查力度的加强,对引导商家诚信经营,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稳步有序推进,活动范围不断拓宽。各地各部门按照“巩固成果、加大力度、搞好延伸、稳步推进”的思路,丰富活动内容,拓展活动范围,推动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中宣部等8部门先后公布了81条示范街、308家示范店和2家示范市场,各省区市先后公布了1000余条示范街、7700多个示范店。这些示范街和示范店在诚信经商、不卖假货和优质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领头羊”作用,成为商家学习的榜样。现在,活动内容已由原来的以不卖假货为主,拓展到诚信建设、文明服务、集中整治等诸多方面,活动范围实现了从过去的以百货商店为主,逐步向超市、便利店、专业店等业态的连锁企业和餐饮业、批发市场延伸;从以大中城市为主,逐步向中小城市和农村市场延伸;从以国有流通企业为主,逐步向国有、集体、股份合作制、非公有制企业等多种经济成分延伸。“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在巩固中提高,在示范中拓展,社会参与面和覆盖面越来越大。

“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之所以能够坚持不懈开展十年,取得长足发展,并保持旺盛活力,根本原因在于这项活动体现了时代要求,顺应了社会进步,合民心顺民意。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这项活动十分重视,李长春、刘云山、吴仪等领导同志多次到示范街、示范店视察指导,作出重要指示,为做好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商贸企业立足生产经营,服务改革发展,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为开展活动注入了强大动力。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统筹安排、措施得力,为开展活动提供了有力保证。各级新闻单位发挥优势,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积极宣传报道活动的进展、成效和经验,为“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营造了浓厚舆论氛围。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表明,诚信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以诚信为宗旨,以服务消费者为使命,是加强诚信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近年来,党中央反复强调要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群众利益是具体实在的,表现在方方面面,就商贸领域而言,就是要把消费者权益切实保护好。当前,消费者维权意识逐步增强,全社会尊重消费者权益的氛围更加浓厚,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总体上是好的。但一些商品生产者、经营者不讲诚信,违法违规经营,购买商品不放心、消费服务不称心、投诉渠道不畅通、解决问题不及时等在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伤害了消费者感情。进一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引导商贸企业规范经营、诚实经营,切实解决事关群众利益、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对于推动形成“为人民服务、对社会负责”的行业文明新风,更好地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需要。规范的市场秩序,是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单位进入市场,市场主体日益呈现出多样多元的特点,在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市场管理、市场秩序带来许多新的问题。制假售假、欺诈经营、虚假宣传、不守合同、逃废债务、偷逃骗税、虚假账务等,在一些领域大量存在,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危害国民经济整体素质,损害社会主义经济基础。进一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把道德和法律手段结合起来,把自律和他律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增强诚信意识,抵制假冒伪劣,规范经营行为,对于建立规范的市场秩序,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运行,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增强信用意识,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证的社会信用制度。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社会信用体系包括诚信道德和交易信用两个方面,诚信教育是基础,信用制度是保障,两者缺一不可。商贸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进一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把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与完善规章制度结合起来,把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结合起来,建立诚信机制,实行标本兼治,对于保证诚信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需要。企业竞争力是企业的生命。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一体化加快发展,商贸企业面临的国内国际竞争越来越激烈,这既为企业发展带来广阔的舞台和发展空间,同时也带来严峻的挑战。影响企业竞争力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不论什么企业,不论交易发生在何时何地,重合同、守信誉始终都是企业的立身之本。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一个企业不守规则、不讲诚信,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将寸步难行,最终必然被消费者抛弃,为社会所淘汰。进一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牢固树立诚信意识,大力倡导诚信文化,把诚信转化为企业职工的道德修养和自觉行为,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对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发展后劲,打造市场品牌,赢得竞争优势,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需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政治本色。长期以来,我们党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实在在为群众谋利益,坚持不懈为群众解难题,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爱戴,党和政府为民亲民的良好形象深入人心。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需要各个地方、各个行业、各个单位共同来维护。商贸企业是满足人们日常生活需要的重要渠道,也是展示党和政府形象的重要窗口。如果一些地方放松行业管理,假冒伪劣盛行,欺骗欺诈猖獗,群众怨声载道,势必败坏党和政府的声誉,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进一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倡导“诚信、公平、情义、服务”的商业道德准则,提供质优价实的商品、满意周到的服务,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对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证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遵循《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紧紧抓住诚实守信这个重点,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教育为基础、管理为手段、创新为动力、制度为保障,坚持创建促文明、文明促繁荣、繁荣出效益,扎实推进职业道德建设,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着力抓思想教育,在提高干部职工素质上下功夫。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素质,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加强思想教育,最重要的是加强科学发展观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了解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了解科学发展观对企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了解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实现自身利益的内在联系,把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念,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企业文化建设之中,转化为企业发展的科学思路,转化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具体措施,转化为干部职工的实际行动。要加强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帮助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道德观念,自觉养成诚信意识、诚信品质、诚信行为,爱岗敬业、争创一流、勇于创新、甘于奉献。要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帮助干部职工及时了解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规,掌握市场经济有关规则和要求,不断增强依法经营的自觉性主动性,做到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有新的提高,更好地适应形势变化和企业发展的需要。

着力抓重点环节,在解决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上下功夫。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就要按照中央精神,从重点环节入手,从突出问题抓起,把解决广大群众关心的“吃、穿、用”方面存在的假冒伪劣问题摆在突出位置。要狠抓食品质量安全,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广泛开展放心超市、放心市场、放心消费城市创建活动,建立和完善食品市场准入机制。对城乡结合部,集中生产加工食品的乡、镇、村,以及小作坊等食品质量问题突出的区域,进行专项整治。要把流通领域、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的诚信建设作为重要内容,把商品虚假优惠和药品价格、通信服务资费偏高等作为重点,下决心解决这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加强对虚假广告宣传、夸大产品功效等问题的治理,切断传播渠道,净化荧屏版面,防止误导消费者。通过不懈努力,使“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内容和措施更充实更有针对性,符合消费者的需求和意愿。

着力抓拓展延伸,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上下功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农民是我们重要的服务对象,农村是非常巨大的消费市场。要按照中央关于统筹城乡发展,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总体要求,在关注城市的同时,把眼光投向农民、把力量投到农村,使农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使企业发展获得更加广阔的空间。大中城市商贸企业,特别是“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骨干企业和示范店,要带头开展送货到农村、进乡镇活动。农资生产企业和供销部门,要在春播秋种、农耕繁忙之际,及时将质优价廉的化肥、种子、农药及其他农资产品送到农民手中。要深入到农村集市、田间地头,开展执法打假、质量检测,规范农资产品市场,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安全。为农民群众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推广农资产品防伪技术和鉴定知识,增强他们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应有的努力。

着力抓监督管理,在完善工作机制上下功夫。“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是一项长期工作,取得成效不容易,巩固成果更不容易,需要监督与管理并重,形成完整规范的监管体系。商贸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防假、识假、打假的有效机制,完善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流通渠道的措施和办法。要加强对商贸企业日常监管,建立信用信息档案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方便消费者识别查询的电子监控网络,设立举报站、投诉台和流动执法车,实行打假维权情况定期发布和公布“黑名单”等信息披露制度。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12365”打假举报质量投诉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网络,以及“百城万店青年文明号”监督投诉网站和热线的作用,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要对示范街、示范店实行动态管理,采取重点抽查、对口互查、聘请义务监督员等方式,随时了解示范街、示范店的情况,对违反创建标准、群众意见较大的示范街、示范店,将取消其称号,并将这些情况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的一项重要指标。行政执法部门要经常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在元旦、春节、国庆及其他重要节庆日,集中打击和遏制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确保节日市场供应有序、运转健康。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监督,采取集中宣传、跟踪报道、重点评述、群众评议等多种方式,持续关注产品质量问题,并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通过各种有效监管措施,使商贸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着力抓示范引导,在推动面上工作上下功夫。抓示范街、示范店,以点带面,推动工作,是“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开展十年来的成功做法,也是深化活动的重要途径。要继续以示范街、示范店创建为抓手,加大工作力度,使他们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方面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日前,中宣部等八部门对部分作出成绩的示范街、示范店进行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再接再厉,继续走在同行业前列。同时也要看到,只靠现有的示范街、示范店是不够的,要从实际出发,继续扩大示范街、示范店数量,不断提高创建质量。既要抓硬件建设和综合治理,外树形象,扩大影响力,提高知名度;又要抓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内强肌体,增强“软”实力,提高美誉度,使示范街、示范店成为繁荣地方经济、改善投资环境、展示精神文明风貌的“窗口”。要大力推广南京市湖南路、北京翠微大厦等示范街、示范店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影响和带动更多商业街和商贸企业参与到活动中来,在参与中壮大自身实力,增强发展活力,得到更多实惠。通过有效的示范引导,使商贸企业的整体形象和文明程度得到新的提高。(作者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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